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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浦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的答复

主动公开

2023.05.04

办理结果:留作参考

杨涛委员:

您在区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31号委员提案“加强中小微民营企业商标保护,简化审理程序,进一步加大打击恶意抢注行为”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注册商标审理流程和事权划分

(一)现有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修正)》第二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因此,商标审查和评审是国家局的事权,地方局无相关职责。

同时,根据《商标法(2019年修正)》第三条等条款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受法律保护的商标专用权。有关商标的争议既可以通过行政方式解决(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商标异议案件审查16.9万件,完成各类商标评审案件审理41.2万件),也有大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实践。

(二)《商标法》修订情况

国家知识产权于2023年1月13日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恶意商标抢注依然存在,……‘傍名牌’‘搭便车’‘蹭热点’屡禁不止”,反映出《商标法(2019年修正)》“已经不能适应实践发展的需要”“商标授权确权程序较为复杂,相互之间缺少协调,遏制程序滥用和保障当事人程序利益的规范仍需完善”“近五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修改《商标法》的议案、提案和建议达40多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拟进一步规制商标恶意注册,建立恶意抢注商标强制转移制度,加强商标领域诚信建设,明确恶意注册的商标被宣告无效后应当对注册后、宣告无效前的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提高对商标恶意注册的罚款数额等条款。

二、本区商标保护有关情况

因机构改革,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4月加挂“青浦区知识产权局”牌子,主要工作对象包括商标、专利、地理标志。

2022年,区市场监管局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遏制规模性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等为重点内容,结合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要求,扎实开展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共查办各类知识产权违法案件54件,罚没款150.44万元。

区局把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新出台的《商标审查审理指南》作为判断是否恶意注册的重要依据,对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通知》(国知发函字〔2022〕54号)要求,对商标代理机构参与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同时,结合日常投诉举报等线索以及“双打”“铁拳”等行动,排摸涉嫌参与商标恶意注册的代理机构线索。

三、关于减轻维权负担的有关建议

(一)申报市知识产权局优秀维权项目

2022年10月,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优秀维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设置“高价值专利国内维权”“驰名商标国内维权”“重点商标国内维权”“知识产权海外维权”4个项目(四选一,不可重复申报)。根据《关于确定2022年上海市知识产权优秀维权项目的通知》(沪知局保〔2022〕30号),本市分别有7家、17家、15家和8家企业入选,其中包括青浦企业3家;申报成功的项目将获得一定的政府资金支持。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对照申报要求予以申报。

(二)申报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援助服务

2022年5月,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该协会于2018年6月在上海成立,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为其业务主管单位)发布《关于开展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援助服务的通知》。通知所述援助内容包括:

1.提供有关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著作权登记和商业秘密保护等的一般咨询援助;

2. 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侵权维权、纠纷处理和仲裁诉讼咨询等的一般咨询援助;

3. 提供涉外、重大、疑难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专家咨询援助;

4. 提供知识产权相关的普法宣传和培训;

5. 提供知识产权代理专项援助。

专项援助内容包括: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国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国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国内商标注册、国内著作权登记、专利检索和专利查新等知识产权代理行为中产生的服务费(不含官费)。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对照申报要求予以申报。

(三)申报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

依据《<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办法》(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以下五种情形的注册商标,可以申请纳入保护名录:

1.本市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驰名商标;

2.在本市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国内、外商标;

3.在本市遭遇侵权假冒,需要加强保护的商标;

4.符合本市“四大品牌”建设要求和产业发展导向的重点扶持商标、培育商标;

5.其他需要加强保护的商标。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对照申报要求,将核心商标、重点商标予以申报。

(四)向有关维权援助机构请求帮助

青浦区“移动智地园区”是经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批复同意建立的中国(上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维权援助工作站。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向相关维权援助机构请求帮助。

(五)持续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1.可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29490-2013),通过贯彻国家标准的方式,帮助企业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对知识产权的科学管理和战略运用,提高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目前,依照《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青府发〔2019〕10号)有关政策,对初次通过认证和三年后再次通过认证的企业,依申请可予以一定政府资金的资助。

2.上海市知识产权局、青浦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移动智地”维权援助工作站不定期组织知识产权保护主旨的培训,企业可根据培训主题,适时报名听课,增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报名信息可关注“上海知识产权”“青浦市场监管”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取,也可指派专人加入“青浦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联络群”,区局在该群持续发布各类公益培训通知以及相关案例。

3.持续优化核心商标的保护举措。《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类表》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以及我国1988年11月起采用国际分类以来的使用实践,针对我国国情实际对商标和服务的类似群组及商品和服务的名称进行了翻译、调整、增补和删减而制订,亦会随着国际分类表的修订而作相应的调整。也就是说,上述分类并非一成不变。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行业的进步,公众对于商品和服务分类的认知也会发生变化。商标权利人申请保护时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和疑似侵权行为发生时的区分未必一致。

企业作为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对于核心商标、重点商标的保护和发展应当格外予以重视,一是可以开展监测、主动防御,通过商标异议对意图“傍名牌”“搭便车”的商标注册申请及时拦截,防止争议商标申请获得注册。一般情况下,商标异议的成本低于商标注册后的争议处置成本。二是适时适度开展“防御性”的商标注册工作,针对核心商标、重点商标,研判容易引起混淆的类似商品或服务类别,及时申请商标注册,筑牢知识产权护城河,不给他人空子可钻。三是主动开展维权。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举报由举报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第二十七条规定,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举报,由其住所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注册商标权利人如发现疑似侵权行为,可向所在地的市场监管局进行举报,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商标和企业字号系不同的商业标识,受不同的法律规制,如发现相同或类似行业的企业在不同行政区域使用与核心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注册公司,建议及时通过司法途径,要求相关企业更改名称,避免误导公众认为相关企业存在特定联系、被攀附商誉。通过立体化维权,对外树立起坚定维权的形象,震慑不法者不敢侵权、不愿侵权。

另:北京商标协会发布《企业商标管理工作指引(2023年2月第1版)》。该指引分为七大部分,包括企业商标管理的基础思维、商标注册布局、商标风险防控、商标维权、商标运用、影响力建设和管理效能,从实操层面对企业商标管理工作如何开展做了详细的介绍说明。供参考。

主办单位: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领导签发:

二〇二三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