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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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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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4
一年来,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我局一年来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做简要汇报。
一、强化组织领导,履行领导职责
1、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局党组将推进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努力推动区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在制定每年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时,将加强法治学习、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法治建设内容列入2021年年度计划,并且依托重点工作定期会议商讨机制,定期听取工作开展情况并商讨下一步工作计划。在2021年的区局绩效考评体系大调整中,将“依法行政”作为全局绩效考核指标的首要指标,督促全局干部全面依法履职。
2、推进部门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区局加强领导班子的法治意识建设,依托“三会一课”制度,将普法与法治政府建设、市场监管法治实践相结合。2021年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专题组织学习扫黑除恶、依法治区委、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文件,组织班子领导参加民法典专题讲座,提高班子领导的法治意识和法律水平。
二、完善管理制度,推进政务公开
1、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今年,区局续聘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作为区局的法律顾问。在行政许可、投诉举报、舆情处置、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从诉讼视角为区局提供专业指导和解释,从而保证区局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一年来顾问律师发表法律意见14次,提供法院判例检索70余件。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方面,区局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政务网站,及时发布各类公告、通知,公开基层所队办公地址、电话、交通等便民服务信息,开设“政府信息公开”“食品安全监督抽查信息”专栏,集中提供 “产品质量抽查公告”“案件公示”常用查询链接。在创新形式方面,截至今年10月,累计发布原创信息321条次。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件,已答复33件,公开或部分公开29件,无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发生。
三、落实责任,稳步推进三项制度
1、做好行政执法公示
今年,区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公示,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在事前公开中,区局主动公布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信息,同时围绕重点工作、权力运行全过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等方面,持续更新完善《青浦区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及食品药品标准目录。在事中公示中,通过今年新建的实时指挥系统,更有效地监督执法人员做到主动亮明身份和执法证件,能够按照规定告知当事人权利及义务。在事后公开中,区局通过执法监督系统及时、全面的完成行政执法行为数据的填报,并在严格执行市局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等方面规定的同时,及时公开食品安全监督抽查信息、公布本区药品、化妆品、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结果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
区局将加强音像记录作为重点工作,一是加强硬件建设。今年完成200台执法记录仪和数据采集站的采购工作,全局执法记录仪覆盖率超过60%。同时依托4G执法记录仪和管理平台,率先建设完成实时指挥系统,实现传图定位、实时画面查看、语音通话、集群对讲及录像回放等功能。在今年的进博会保障工作中,15个保障小组的架构放入实时指挥系统,区局前线指挥部便捷指挥,得到了市局、区政府领导的肯定。二是加强制度建设,通过落实《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工作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记录仪的使用与管理。三是督促干部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组织召开关于加强音像全过程记录的工作部署会,对执法人员进行了音像记录要点的讲解及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培训,使执法人员对更加明确全程音像记录和视情音像记录的情形、执法音像记录要点、使用及保存要求,进一步督查督促执法人员文明执法,约束不规范的执法现象,提升市场监管的公信力。充分运用好执法记录仪可移动的优势,将监管的抓手伸向更深处,确保将监管和防范落实到实处。
3、提升法制审核质量
区局一是在出台重大处罚案件会审制度、业务工作会商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意见》的基础上,及时更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制定了《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法制审核清单,明确了法制审核的流程、程序和协调机制。二是联合出台《关于提升行政处罚案件质量的指导意见(试行)》,从严格案件期限管理、加强案件过程管理、提升案件审核效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强化案件监督工作等五个方面加强案件管理和核审。三是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在各科室建立案件联络员制度,根据市局的文件精神,在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启动法制员的遴选工作,同时还设计了案件自查表,进一步提升法制员进行法制审核的工作质量。
四、依法履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1年,区局一是进一步推进跨区迁移改革,企业完成自助网上预约后无需再办理迁出手续;同时简易注销纳入绿色通道办理事项,进一步简化流程。二是大力探索市场准入一体化工作,率先在“跨省通办”、“一网通办”等方面形成常态化办理机制,实现异地办事“零跑动”。三是设立长三角政务服务专窗,不断畅通沟通渠道,窗口配备相关政策宣传材料,提供全面的咨询办理服务。四是持续拓展电子化登记适用范围,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均可通过全程电子化办理注册登记,电子签名也升级为电子签章。五是食品生产许可核发(特殊食品除外)、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等许可事项实行“全程网办”,推动“两个免于提交”,减少纸质材料递交和跑动次数。
2、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一是加强自由裁量的约束。区局积极落实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要求办案部门严格执行,在案件核审以及法制复核等环节予以把关,并于今年7月和11月接受市局的执法检查。二是坚持包容审核监管态度。对轻微违法经营行为适用“责令改正优先”,让企业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区局通过数据整合,研发的生产型企业“体检报告”,帮助企业全面梳理市场监管领域内的经营情况,提前防范法律风险。
3、突出安全监管。区局严守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底线,切实加强各项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截至10月底,区局累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1270户次;抽检各类食品及食用农产品3453批次;开展快速检测8793项次。二是强化药械化安全监管。截至10月底,区局累计检查“两品一械”(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4050户次。坚持突出重点企业和重点品种,将防疫相关、妇女儿童相关作为重点,力争扩大监督抽检的覆盖面,提高监督抽检的针对性和靶向性。三是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截至10月底,区局共出动检查人员2610人次,检查使用单位1323户次,检查设备1788台。四是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区局持续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冷库及经营企单位的检查,截止10月底,区局累计出动7164人次,检查各类冷库企业5859户次。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排查管控专项检查,重点查看进口冷链“三专、三证、四不”落实情况,核查高风险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核酸检测以及疫苗接种情况。对冷链食品相关的加工和交易场所,尤其是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重点场所开展监测,及时防控安全风险。
4.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区局完善体制机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创新硕果累累。一是坚持主动跨前,签署《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合作备忘录》,将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化,为深层次探索打下了坚实基础。在2020实施首次示范区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基础上,以打造长三角最具制度竞争力的营商环境为目标,尝试通过“双随机+监测”服务的方式对已报企业进行年报质量管理,助力企业提升信用能级。二是护航进博盛会,赋予重大活动保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新内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适用层级。连续四年实施护航进博会国展食品经营单位、宾馆(酒店)企业、民营医疗机构等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推动了进博会保障模式创新,丰富了重大活动保障内涵。三是推动治理创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运用于“三大整治”等治理实践。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理念和方式运用到区“三大整治”等区域重要治理任务推进过程中,随机抽取被督查的村居和督查人员,抽查结果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成为了区域治理体系建设创新之举。
5.加强执法办案工作。一是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今年以来,区局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知识产权、药械化、不正当竞争的打击力度。区局认真落实总局、市局关于“铁拳”行动的相关要求,聚焦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贴近群众生活的重点服务行业重拳出击,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其查办的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案被市局评为第三批典型案例,并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的新闻直播间进行报导。二是积极做好新型处罚事项工作。今年,商务委、经信委和教育局等部门将一批行政处罚事项交由市场监管局集中行使,区局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有序推进落实相关执法机制,截至10月底,共查处相关事项案件25件。三是构建常态化协作机制。今年,区局持续推动各方联动,深化多层次执法协作机制。铁拳行动中,通过深入探索所队联动办案、部门联动处置和青吴嘉三地协作等执法机制,取得“1+1>2”的执法成效。与公安、检察等司法部门共同查办的房产中介个人信息案件,移送公安涉刑铁拳案件3件。与吴江、嘉善市场监管部门签订三地综合执法区域协作协议,在非法加油点、有机食品等专项行动中开展多次联合执法,深化跨区域合作协作的机制。
五、维护司法权威,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2021年,区局被提起行政复议77起,行政诉讼5起,目前未发生被纠错和败诉的情况,收到检察建议书6份\司法建议书1份,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答复。区局持续增强与区检察院的沟通和联动,在案件通报提前介入、刑事案件终结信息通报、加强公益诉讼协作、建立联络员制度等方面继续深入探索协作机制。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区局将其列入督办,全部纳入绩效考核。同时从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角度入手,及时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
六、内外并重,落实普法责任制
1、强化组织领导。区局积极落实区委、区府《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积极梳理市场监管领域的法律法规,开展2021年新实施的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制定法治宣传工作方案和普法责任清单,全局各科、所、队均落实相应的普法责任。
2.建立法治文化阵地。法治文化阵地是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直观体现,也是法治宣传工作的必要基础设施。法规科设计并完成了区局的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基地。基地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为主旨,设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法治建设新征程,依法治区新蓝图”、“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七大板块。整个基地的展板均为磁力板,其内容和多媒体中播放的视频、照片都可进行更新替换,做到时刻用新思想武装头脑,强化担当落实。
3.加强内部普法。区局一是依托区局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基地,组织干部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的现场学习,促进干部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二是制定全局《干部教育培训方案》,组织编撰应知应会手册(2021),夯实全局干部的法律业务知识。2021年新增加公职律师2人,进一步夯实了法治队伍。三是在今年总局组织的“全国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中,充分发挥各科所队的战斗力、调动全局干部学习法律法规的积极性,完成了全体干部参与、全体干部满分的“双百”成就,连续两届在总局初赛中取得总分全市第一的佳绩,为上海市取得全国第一贡献了力量,充分展示干部的扎实的业务知识能力和勇于拼搏的精神面貌。
4.加强政校合作。今年,区局牵头完成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市场监管系统与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签署政产学研用合作备忘录。与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签署了推进人才共育、构建实践平台、加强理论研究、创新调解模式、完善专家指导和壮大志愿队伍共六项合作内容,实现在人才共育、课题研究、纠纷化解等领域的深入合作与交流。今年政校合作持续推进。邀请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院长授课,成功接收政法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大学生撰写的“法治先行:青浦区优化营商环境进行时”课题荣获上海市大学生社会实践大赛三等奖。青吴嘉三地市场监管青年干部集中培训在上海政法学院顺利举办。
5、加强普法宣传力量。区局根据普法的工作重点,一是组建食品安全讲师团、青竹云集工作室、青年先锋队、村居质量工作联络站等较为固定的宣传队伍,重点针对与广大群众和企业切身利益较为密切的食品安全以及创业准入、信用约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重点宣讲。二是建立16个食品药品科普站,实现街镇全覆盖。同时市区联建的全市最大青少年食品药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东方绿舟科普站”。三是通过开展设摊咨询、“七进”宣传活动、“食品安全你点我检”“餐饮安全你我同查”、“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探秘食品药品科普站、“食品药品科普站开放日”等多样形式,营造食品安全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6、加强法治宣传。结合3.15、质量月系列活动、食品安全周、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计量日等相关时间节点,将普法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挂图作战,累计发放宣传资料超过20万份。重点结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等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的调整和修订,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方式,用以案说法的方式,将专业的法律法规用发生在青浦的案例的方式进行讲解、说明、宣传,引导企业遵纪守法。
7、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一是加强“一报一台一微”宣传阵地建设,以辖区民众关注为导向,以打造精品为目标,确保信息图文并茂并饱有时效性,展现监管人员的扎实工作,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满意度。二是持续推进“青质云课堂”、“食安学习部落”等线上品牌,使普法范围更广、效果更佳。三是结合3.15、食品安全周、知识产权周、质量月等时间节点,联合区各部门共同开展咨询活动;组织3.15知识挑战赛、质量在线挑战答题等答题活动;组织参观食品药品科普站、参与中小学质量成长体验营等体验课程,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四是在执法时加强普法教育和说理执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种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并且广泛使用微信、微博、抖音号等新媒体方式增强普法实效,积极推动各项普法责任的落实。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