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知识产权局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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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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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裁决书文号 | 沪青知法裁字〔2024〕0001号 |
案件名称 | “一种半开放式无线耳机充电仓”(专利号:ZL202022423477.4)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 |
被请求人 | 上海步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被请求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8082056277B |
主要侵权事实 | 上海步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经营为目的,实施了许诺销售和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具备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的保护范围。 |
行政裁决的种类和依据 |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 |
行政裁决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1.责令上海步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对“一种半开放式无线耳机充电仓”(专利号:ZL202022423477.4)的实用新型专利权侵犯,即立即停止许诺销售、销售侵犯涉案专利权的“怡伽热款透明壳蓝牙耳机带柄半入耳式运动耳机TWS5.3长续航 TM10白色”产品,删除进行许诺销售、销售的网站信息;2.驳回请求人的其它裁决请求。 |
作出裁决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青浦区知识产权局,2025年02月07日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