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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第8期) 2021-12-02

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1年第2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本区1家食品经营户销售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上海市青浦区谊鲜杂货店销售的旦旦有福精品蛋

(一)食品名称:旦旦有福精品蛋;规格型号:1100g(20枚装)/盒;生产日期:2021年08月23日;标称生产企业: 安徽诞源禽业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氟苯尼考。

(二)经我局调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抽检不合格食品165公斤,已销售:165公斤,库存:0公斤,召回:0公斤。

(三)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因其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处罚款人民币100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85元。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