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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10-18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2年第32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本区1家经营户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全家购食品店销售的鸡精调味料

(一)食品名称:鸡精调味料;规格型号:200克/袋;购入日期:2022年6月5日;不合格项目: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

(二)经我局调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抽检不合格鸡精调味料20袋,已销售5袋,库存15袋(已销毁)。

(三)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较为配合,主动提供相关记录和凭证,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减轻行政处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圆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拾玖圆整。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