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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02-22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3年第7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本区3家单位销售的3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上海市青浦区王德强水果店销售的香蕉

(一)食品名称:香蕉;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购入日期:2022年10月14日;不合格项目:噻虫胺、噻虫嗪。

(二)经我局调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不合格香蕉18公斤,库存0公斤,召回0公斤。

(三)当事人经营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的行为无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涉案产品货值不足200元,未造成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受损,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且配合调查并积极整改,如实陈述违法事实。我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

二、淀湖农贸市场王丽销售的豇豆

(一)食品名称:豇豆;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购入日期:2022年10月17日;不合格项目:噻虫胺、噻虫嗪。

(二)经我局调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不合格豇豆5公斤,库存0公斤,召回0公斤。

(三)当事人经营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能主动整改,积极配合行政机关调查,且涉案产品较少,涉案金额较小。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66元。

三、华新农贸市场黎忠胜销售的老姜

(一)食品名称:老姜;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购入日期:2022年10月16日;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二)经我局调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不合格老姜8公斤,库存0公斤,召回0公斤。

(三)当事人经营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且涉案产品数量较少,无主观故意。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7.84元。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