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06-14
近期,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涉及本区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上海至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金雁巢(油炸类糕点)产品
(一)食品名称:“黄金雁巢(油炸类糕点)”;商标:无;规格型号:150克/袋;生产日期:2023年3月9日;批号:20230309;标称生产企业:上海至大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酸价(以脂肪计)。
(二)经我局调查,上海至大食品有限公司销售上述“黄金雁巢(油炸类糕点)”的情况为:生产9箱+8袋(12袋/箱),销售9箱(12袋/箱),库存0箱(12袋/箱),召回:0箱(12袋/箱)。
(三)上海至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对上海至大食品有限公司依法处罚款人民币655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481.6元。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4日
附页(供参考):
上海至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肆佰捌拾壹元陆角;
二、处罚款人民币陆万伍仟伍佰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