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细则(草案)》征求意见 2024-06-28
为了鼓励、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合理释放各类场地资源,降低创业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区域经济有序健康、安全发展,进一步完善本区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制度,为本区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改革实践和房屋安全管理要求提供制度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上海市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办法》(沪府办规〔2024〕2号)等要求,结合青浦区实际情况,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上海市青浦区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细则(草案)》。
为广泛征求并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加强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力度,现将《上海市青浦区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细则(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社会组织、公民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对草案提出意见建议。
征集时间:2024年6月28日----7月27日
征集方式:来信来函请寄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地址:外青松公路6189号3楼),邮编:201700。
邮件反馈:qpxzspfwk@126.com(仅用于接收此次征求意见)
电话反馈:59728327
青浦区市场监管局将对市民和各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建议进行分析、论证,对符合上述草案制定原则和要求的意见建议予以归类采纳。热忱欢迎您的参与!
附件:《上海市青浦区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细则(草案)》
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