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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青浦区政府质量奖开始申报啦! 2025-07-11

青浦区政府质量奖是青浦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旨在激励在本区质量工作中取得卓越绩效的组织及个人,引导各行各业改进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即日起至08月10日

2025年度第五届青浦区政府质量奖开始申报

请符合条件的组织及个人踊跃报名!

 

▼ 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08月10日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上海市青浦区政府质量奖,包括“青浦区区长质量奖”和“青浦区质量金奖”,均分为“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先进质量管理成果”。

申报对象为在本区登记注册,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的组织;从事质量相关工作五年以上的个人。组织可申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个人可申报“先进质量管理成果”。具体内容和申报条件详见《上海市青浦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组织或个人在同一年度内,不得重复申报本市市、区两级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或个人在获奖后5年内,不得重新申报曾获奖项。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概述自我评价报告 质量管理模式总结

实性材料五个部分组成。

申报对象

1.申报表

2.概述

3.自我评价报告

 

4.质量管理       模式总结

 

5.证实性材料

组织

《青浦区政府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申报表》

 

 

 

 

 

 

根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 19579附录B的要求提供。

不超过3千字

 

 

 

 

 

对照GB/T 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不超过5万字

 

 

 

 

 

 

模式包括产生背景、具体内容、实践情况、创新性、独特性和可推广价值。

不超过5

 

 

 

申报组织推动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取得实效的材料及经审计的近3年财务报表、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个人

《青浦区政府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成果申报表》

 

 

根据《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DB31/T 598附录C的要求提供。

不超过3千字

对照《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

不超过3万字

 

 

 

模式包括产生背景、具体内容、实践情况、创新性、独特性和可推广价值。

不超过5千字

申报个人从事质量管理或有关工作取得实效的材料。

 

 

 

材料格式

申报材料中1、2、3、4需合并成册,纸质一式3份

证实性材料单独成册,纸质一式2份

A4纸双面印刷;软封面装订;字体为宋体小四号、行距1.5倍。

所有材料需报送:光盘2张(含1、2、3、4word,5pdf)

 

四、申报及评审工作程序

申报采用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提交相结合的方式。

(一)推荐申报。经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园区等推荐、盖章后,于2025年08月10日前报送至区审定办(设于区市场局质量发展科)。

(二)资格审查。审定办对申报对象的基本条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对通过审查的,正式受理其申报。

(三)资料评审。根据评审规则,审定办组织评审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资料评审结果确定现场评审名单。

(四)现场评审。根据评审规则,审定办组织评审组对通过资料评审的申报对象进行现场评审。

(五)综合评价。审定办组织评审组,对现场评审进行综合分析评议,形成综合评价报告。

(六)审定公示。审定办将建议名单提请区审定委审议。区审定委表决,确定拟获奖名单;经社会公示后,提请青浦区人民政府审议。

(七)批准公告。经青浦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政府质量奖获奖名单后,向社会公告。

五、其他事项

(一)青浦区政府质量奖的评审过程不向申报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料可在文末下载压缩包。

(三)联系方式

区审定办(材料报送地址):

青浦区青松路175号青浦区市场监管局1102室 质量发展科

联系人:朱佳妮、王韵琳

联系电话:39258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