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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浦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主动公开

2023.03.31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青浦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从“公开即上网”向“公开即服务”转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晓度和满意度,支撑和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民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信息公开。动态更新新建养老床位、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长者食堂、普惠性托育点等养老托幼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做好养老、低保等民生保障待遇标准调整信息的及时发布。

2.推进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事项,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及时公开农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临时救助情况。及时做好各类救助调标工作的信息公开,加大对“政策找人”工作机制宣传解读。

3.推进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公开老年综合津贴发放情况、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情况,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在残疾人福利方面,及时公开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情况、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工作推进情况、重度残疾人机构养护工作进展情况、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情况;在儿童福利方面,全面宣传贯彻《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做好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宣传,公开社会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信息。

4.推进慈善事业信息公开。围绕全区慈善事业建设及社会捐赠工作,公开慈善超市名称及地址等信息。

二、注重政务公开广度、力度、深度

1.推进基层社区治理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抓好本市居(村)务公开基本目录落地,推动政务公开与居(村)务公开的协调联动。做好“社区云”宣介和“最美社区工作者”宣传推选活动的信息公开。

2.推进财务信息、彩票公益金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本市财政工作要求,做好部门预决算、预算绩效、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对外公开,做好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供需对接平台的发布工作。加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信息的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3.推进执法领域信息公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持续深化执法信息公开,向社会依法公开民政领域行政处罚信息。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公开社会组织行政许可信息、年检结论信息和信用信息,及时公开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案件信息,主动曝光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等信息。

三、完善政策发布和推送机制

1.积极完成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工作部署,对市民关注度、办事需求大、政策文件体量大的养老服务领域,开展跨层级、跨部门的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工作,着力解决政策分散、查找难、适用难等问题。

2.扩大政策精准推送覆盖面。依托“一网通办”平台继续做好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的线上精准推送工作,持续提升推送范围的准确性和推送内容的可用性。

四、深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

1.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编制我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鼓励通过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内事项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向社会详细公开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一并公开。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

2.不断扩大政府开放活动影响力。继续打响“政府开放月”品牌,重点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婚姻登记等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

3.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办理质效。依申请办理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不断提升办理质量与效率。

五、强化工作管理

1.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持续发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作用,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大问题。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保持公开队伍稳定,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相关科室和单位要第一时间向局办公室备案,并逐项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局政务公开办公室牵头协调各业务科室和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强日常检查和跟踪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2.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健全完善公开属性认定流程,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把握好政策发布的“时、度、效”,合理引导社会预期。面向特定区域和人群的公开事项,加强对个人隐私的保护,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实行定点、定向公开,既确保公开实效、维护底线公平,又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