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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08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意见

主动公开

2022.06.24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您在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088号《关于加快对农村老年活动场所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农村老年活动场所主要指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和老年助餐场所,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本市“十四五”期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2113号)文件精神,“十四五”期间,由市、区两级财政统筹建设财力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等资金,对纳入规划的养老服务设施给予扶持。其中对新建的日间服务中心市财政按投资总额予以1560万的补贴;对老年助餐场所市财政按照供餐能力予以130万的补贴,区按1:1比例进行配套。

同时,为进一步缓解养老服务场所运行缺乏经费保障以及服务功能和内容比较单一的问题,青浦区民政局于2020年启动并实施《关于青浦区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和管理的指导意见》(青民〔201950号),文件明确规定每年对老年活动室、日间服务中心、助餐场所分别予以3万、5万、8万的运营补贴,纳入区对镇专项转移支付,补贴街道部分按实列入街道部门预算。为确保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正常有序开展运营,每年初区财政按区民政审定的镇养老设施运营补贴,按补贴资金总额的60%通过财力结算下达各镇,剩余40%补贴资金由区民政局开展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年度运营补助资金结算依据。

另外,完善养老助老等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建设也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尤其是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的重要工作之一,下阶段我们将根据实际需求,对接有关部门,优先将为老助老服务设施的完善和提升列入建设项目中,尤其是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过程中,结合幸福社区建设,进一步助推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设施。

 

主办单位:民政局     

2022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