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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浦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020号意见的答复意见

主动公开

青浦区民政局

2018.11.01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您在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020号《关于在村内开办养老照料中心解决农村养老及就业问题的建议》的书面意见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议中让那些从岗位上退下来的农村妇女通过一些养老服务机构的技能培训,再利用村里的一些空置厂房或者学校办理一些农村的养老照料中心,让这些小老人照顾老老人,这样既解决了就业问题,又可以解决了养老问题。
一、关于开办养老中心的问题。
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主要涉及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标准化老年活动室,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各类生活照料、保健康复、精神慰藉、文教体娱等日间托养服务的设施。
历经多年的探索和发展,经过各级政府不断的投入,青浦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在全区各个社区蓬勃发展。截止到2017年底,全区共建有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9家,标准化老年活动室261家,基本形成村村均有老年活动场所的格局。每年按照新建6-8家的建设速度逐年增加养老服务场所,同时2018年将出台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补贴政策,提高养老服务设施档次低、服务水平不高的现状,使其功能更加完善、布局更加合理、服务更加优质。
二、关于解决农村养老及就业的问题。
1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解决就业。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模式基本采用由所在村(居)委会直接运营管理,由村(居)委会采取聘请村(居)老年人协会的专职会长、退休老干部或者指派村(居)干部负责,相关兼职人员参加,志愿者积极参与相结合的方法对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进行管理和服务,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场所内通常配备工作人员 1-2名左右,一般只进行最简单的服务,如开、关门、清洁打扫、日常活动登记等,收入报酬也基本根据村经济实力予以少量的工资。
2 、开展公益项目解决就业。从民政局的角度来看,实际上我们已经开始启动利用低龄老人照顾高龄老人的项目,即“老伙伴”家庭互助服务公益项目,从2012年起该项目在社区内招募低龄的老年志愿者,经过培训的老年志愿者定期与高龄老人开展包括上门聊天、电话访问以及通过社区养老服务场所等平台组织活动,旨在使高龄、独居老年人建立更多的社会联系,得到更多社会关爱。2017年从原来的4075名服务对象扩展至6000名,为老服务志愿者从815名增加至1200名,一般情况下按照1:5结对形式开展活动,每月支付志愿者补贴约106元,全年电话问候576000人次,上门聊天陪护288000人次,组织开展132场各类活动。同时,我们建议其它有关部门,相关街镇积极拓展此类项目和活动,倡导以志愿者服务的形式,制定相应的政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3 、居家养老服务解决就业。从201811日起,全市全面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该制度的实施需要大量的护理人员,而提供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的人员,应当是执业护士,或参加养老护理员(医疗照护)、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等职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才能开展与其资格相符的工作。当前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的养老护理人员队伍,不能满足实际养老服务的需求,与老龄化社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不相适应,从业人员总量上存在缺口。
目前青浦区人社局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职发〔201655号)的规定,经认定的本市养老护理行业和家庭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参加养老护理、家政服务、健康照护、母婴护理等相关职业(工种)的职业培训,参加培训年龄可以到60岁周岁。同时,根据《青浦区对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实施补贴津贴的操作办法》的通知(青人社〔20176号),在市级补贴的基础,我区对60周岁(含)以下,经区民政部门认定的在本区各街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或护理站等单位组织正在从事养老护理的从业人员参加养老护理员、养老护理员(医疗照护)、健康照护等养老护理相关职业,培训合格,给予100%培训费补贴以及培训期间给予每人50-100/天的误工津贴。2017年对已参加培训的510名养老护理、护工等从业人员发放了培训费及误工费补贴,合计110.8万余元。 此外,今年起我区根据市人社局指导,对相应培训专业进行积极调整,并试点开展了养老护理员技能水平评价培训,2018年一季度共开展养老护理技能水平评价培训94人。
同时,为了更好的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高标准的服务,让更多需要护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都能享受居家养老服务,我们积极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化运作机制,向社会购买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清单。目前各街镇均已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招标委托有资质的社会组织,社会化运作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并优先选聘具有本区户籍身体健康的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人员成为居家养老护理员,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缓解本地就业压力。
主办单位:民政局    
2018 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