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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浦区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90号提案的办理意见

主动公开

青浦区民政局

2018.11.01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您在区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090号《关于我区居民委员会若干问题的建议》的委员提案已收悉。现将意见答复如下:
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加强基层社区管理、联系服务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主体作用,加强居委会建设有利于密切党和政府与居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执政的基层群众基础。 根据市委、市政府“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总体部署,近年来,区民政局按照“抓落实、补短板、破难题”的要求,在规范居委会功能、建立“两清单一机制”、推行电子台账、加大扶持力度、强化队伍建设等方面探索推进,进一步助推居委会减负增能,提高基层为民服务水平。
一、规范居委会功能,推进社区减负
一是规范居委会工作制度。 2017 年区级层面制定了《关于规范村居功能、畅通为民服务的指导意见》,规范居委会工作例会、错时工作、分片包块、首问接待、联系群众、小区巡查和双休日值班等制度,推动形成“有困难、找村居”工作机制,实现“管理出实效、基层有活力、群众得实惠”目标。同时,对新建社区居委会设置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建立“两清单一机制”。 按照市委、市政府“两个指导意见”的部署, 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制定《关于规范管理本区居委会印章使用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管理本区村委会和居委会协助行政事务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居委会印章使用事项准入、退出机制,规范居委会印章管理使用记录本的使用,加强对居委会印章的管理。
三是推行电子台账。 2015 年起试行电子台账系统,目前基本实现了村居台账电子上报、工作提醒通知、村居基层数据共享和公开、统计分析、发现问题上报等功能,帮助村居干部们从事务性工作中摆脱出来,有更多时间为群众服务。 同时,借助电子台账这一平台,对村居社会治理工作成效显著并起到示范引领的村居进行“以奖代拨”,简化了考核流程,节省了资源,有效的减轻了村居的工作量。
四是加强经费保障。 出台《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经费保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居委会工作经费每年不低于10万元,同时,加大“以奖代拨”补贴力度。
二、挖掘特色优势,深化居民自治
指导居委会结合区域内人群结构、管理难点、多元需求、探索个性化自治方法,积极提升居民生活品质,鼓励开展各类生活服务、文化服务、健康服务、环境管理、安全管理、民主协商、矛盾调解等自治活动,打造“上善家园”自治品牌。
夏阳街道探索“一室两厅”自治模式,即设立自治“议事室”,自治“公开厅”,自治“民情厅”。定期召开居务监督委员会、居民楼组长、社区志愿者等会议,加强各自治组织之间、居民之间的互动交流,引导和组织居民群众在社区民主管理中发挥作用。充分利用现有宣传阵地,实行党务、居务、财务、服务等全方位公开,增加社区管理的透明度。
盈浦街道在自治家园创建过程中,分别选取老旧小区、普通商品房小区、较新商品房小区为代表,根据不同类型的小区进行分类指导,打造自治特色。如绿舟居委会搭建了居民区“网格责任区”,将社区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角落。西部花苑居委会进一步细化社区自治管理单元,构建“居民区干部-楼组长-单元长-志愿者”的四级联系单元,逐渐打破城市生活中“门与门”之间的冷漠壁垒,提升基础单元的自治能级。
三、发挥纽带作用,加强为民服务
一是建立联系机制。 各街镇根据青委办〔201741号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出台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做实工作制度。如朱家角镇在所有村居实行错时办公制,即在正常工作时间外,每天安排1-2名工作人员实行错时上班、轮流坐班,确保每个错时工作时段都有工作人员在岗,全面推行无假日办公室,实现基层服务零时差。华新镇制定《联系群众动态记录本》、《首问接待记录本》、《每日巡查记录本》、《办公例会记录本》、《工作碰头会记录本》等居委会工作记录本,统一居委会服务流程、服务标准,实现为民服务宗旨。
二是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加强岗位培训力度。着眼于补好素质能力的短板,制定实施科学的培训规划,采取集中培训、分批轮训等方式,以提高联系服务群众能力、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为重点,切实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2015年至2017年,共培训1110人次社区工作者,提升了社区工作者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增强了居委会的工作效能。完善绩效激励办法。按照《关于完善本区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的通知》要求,社区工作者薪酬由基本工资部分和绩效工资部分组成。75%左右为基本工资部分,25%左右为绩效工资部分。绩效工资根据本人工作情况,经考核后确定,并根据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考核结果,适当拉开差距。各街镇结合各自的情况陆续出台了《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及分配实施办法》。
自治建设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任务,面对新形势下居民群众的多元化需求,我区的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针对我区在自治建设的过程中发现的一些短板,根据《关于我区居民委员会若干问题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努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居民自治工作涉及面广量大,工作要求高,区、街镇、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居民自治工作,切实加强各级领导,完善具体工作措施,以此夯实基层民主,激发基层活力,打造“熟人社会”,进一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将居民自治工作纳入街镇评议考核,对工作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区民政局将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加强对各街镇、居委会落实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三是抓好宣传教育,形成长效机制。加大居民自治的舆论宣传力度,适时开展区、街镇、居委会等不同层面的教育宣传,形成长效机制;积极培育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经验做法,不断提升我区各居民区自治能力与管理水平。
 
 
 
 
 
 
主办单位:民政局    
2018 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