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12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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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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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8
你在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青浦区民政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聚焦兜底保障、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持续推动基本民生保障提质增效。低保政策作为兜底保障工作主要救助政策之一,截至2022年12月,本区建档立卡在享受的低保对象有2299户,实际覆盖人数3700人。
一、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夯实兜底保障职能
严格程序和时限,强化工作流程管理。建立工作清单,防范社会救助“受理、审核、确认”各个环节中的风险和漏洞,切实做到工作流程规范、审批时限合规。在受理环节,要做到按照社会救助项目所规定的申请材料一次告知、受理材料齐全、信息核对准确,切实执行受理告知相关要求。在审核环节,要做到操作流程规范、数据录入准确完整,逐级提交审核。在确认环节,要做到严格审查,按照相关政策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决定。对已经获得社会救助的对象,定期进行核查,并按需抽查,根据家庭人员和经济状况的变化,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停发、增发和减发手续。对申请家庭的准入条件主要涉及家庭收入、财产情况,现行核查方式是以通过“上海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核查出具经济状况核对报告为主,以入户调查、信函索证、邻里询问为辅,精准认定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是否符合准入条件,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同时,加强动态管理,开展定期复审。《根据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文件精神,在常规开展定期复审的同时,又开展了2022年全区社会救助对象集中复审排查工作,构建救助对象精准、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工作格局,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去年截止12月,低保动态清退672人。
二、建立主动发现机制,优化为民服务效能
本区严格按照《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规定,主要是依申请办理低保救助,残疾、大病等申请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居(村)民委员会或他人代为提交申请,委托申请的,履行相应委托手续。《办法》中还规定了入户调查的核查手段。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根据民政部文件要求,明确依申请救助是社会救助的主要方式、主动发现是依申请救助重要补充的功能定位。针对不了解政策的沉默少数开展“政策找人”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本区社会救助顾问“政策找人”线下走访排查工作的通知》,回应了“找什么样的人”、“谁去找人”、“怎么找人”、“找到后怎么办”4个问题,优化线下排查工作机制,组织动员全区救助顾问聚焦未纳入救助范围但可能存在困难的对象开展排查,重点走访孤儿、有重病患者或慢性病人的家庭、残疾人家庭、有失无业人员的家庭、有吸毒或服刑人员的家庭、遇到急难事项或意外事故的家庭,以及申请救助未通过或刚刚退出政策保障的家庭。并对不同对象开展分类服务。
三、优化工作流程,提升人员业务素质
完善制度流程,明确工作职责。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精神和市民政局年度工作要点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区实际,加强与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沟通协作,加强指导各街镇民政部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以及基层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如何更切实地协助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对本区制定出台的《关于规范社会救助工作中各层级职权和工作程序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实施社会救助工作“受理、审核、审批”三分离制度的通知》等社会救助相关文件进一步修订,做到职责明晰、分工明确,进一步规范本区社会救助工作“受理、审核、审批”三分离制度,促进社会救助工作的廉政风险防控。同时,分层分类培训全覆盖,确保政策精准执行。建立分层分类培训模式,结合基层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政策解读、案例分析等形式,将政策学习、业务指导贯穿全年,覆盖全区所有救助工作者、社区救助顾问,切实做到“一竿子到底”。一是开展专项培训,面向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救助工作人员、村居社会救助协理员、进行救助业务全面培训并现场测试,强化培训实效; 二是开展综合性培训,面向街镇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等骨干,结合绩效考核问题、重要最新政策、年度工作要点等开展培训,确保上下思想统一、政策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