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3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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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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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8
办理结果:留作参考
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2号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的工作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老年人日间照护机构等养老服务设施已纳入上海市养老服务平台(https://shyl.mzj.sh.gov.cn/)进行统一管理。区民政局、区财政局于2019年11月印发了《关于青浦区加强养老设施服务运行和管理指导意见》(青民[2019]50号),按照文件精神,区财政对我区的各类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给予补贴,养老服务设施包括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市级标准化老年活动室、社区老年人助餐点等,文件还对补贴资金的使用、工作考核要求、运行责任主体等作了相应的规定,同时也明确了区镇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对各镇配套资金安排作了要求。
日间照料中心主要为周边签约老人提供助医、助洁、助行、助急、助娱等日常看护和专业照护服务,区民政局每年依据《关于青浦区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和管理的指导意见》(青民〔2019〕50号)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服务考核,并依据考核得分情况拨付运营补贴。其中日间照护机构区财政每年予以最高5万元运营补贴,2022年全区总计发放日照运营补贴670万元。此外,部分街镇委托第三方运营日间照护机构,费用平均约40万元/年。但在考核巡查过程中发现,部分村居自行运营的日间照料机构专业能力不够、工作人员不足;个别运营承接方运营方案不完善、活动内容单一等问题,在服务功能和服务品质上有较大提升空间。
下一步,区民政局将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指导各街镇统筹用足用好区镇补助资金,依据市级日照机构服务标准加强考评指导,确保我区各类养老设施规范运行,同时指导街镇合理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推动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运作,引进品牌化、专业化、连锁化的养老服务机构或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有效提升我区养老服务水平和发展活力。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精神,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发挥常驻社区、贴近居民、响应快速等优势,有针对性地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