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浦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05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无
主动公开
无
无
2024.05.30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您在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54号委员提案“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老年食堂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更好地满足老年人高品质助餐服务需求,区民政局积极落实《关于提升本市老年助餐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建设集膳食加工配制、外送及集中用餐等功能为一体的社区长者食堂,以及遍布社区家门口的助餐点,织密社区助餐服务网络。截止2023年底,本区老年助餐场所已建成88家,其中,社区长者食堂累计建成28家;老年助餐点60个,每日老年供餐量在5000客以上。
(一)关于加快社区长者建设。十四五期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本市“十四五”期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供餐能力给予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分档补贴:社区长者食堂供餐能力在每天800客及以上的,一次性补贴50万元;500(含)-799客的,一次性补贴30万元;150(含)-499客的,一次性补贴10万元。老年助餐点,一次性补贴1万元。各区按照不低于1∶1配比。
另外,今年区民政、区财政共同修订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文件进一步优化调整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运营补贴,其中规定“社区长者食堂以老年人供餐量(含配送数量)为认定标准,并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差异每年予以分档补助。其中赵巷、徐泾、华新、重固、夏阳、盈浦、香花桥等7个街镇按日均供餐量50客以上5万元/家、100客以上10万元/家给予补助;白鹤、朱家角、练塘、金泽等4个街镇按日均供餐量50客以上6万元/家、100客以上12万元/家给予补助。老年人助餐点补助标准为日均供餐量每10客补助0.8万元,每个点位每年补助上限为8万元;对经济薄弱村开设助餐点的,日均供餐量每10客补助1万元,每个点位每年补助上限为10万元。”同时规定“助餐点运营补贴重点保障高龄、失能等困难老年人的送餐服务”,目前该文件已报区政府审批,待批准后即可正式实施。
(二)关于社区长者食堂建设标准化。我们在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布局和开展服务的同时,高度重视老年助餐的质量品质。一方面,市区两级每年开展社区长者食堂服务质量检测,对设置要求、就餐环境、菜品管理、供餐服务、应急管理等进行综合监测,2023年,盈中幸福餐厅、朱家角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长者食堂获评度市级监测、满意度双优秀服务场所。另一方面在日常工作中指导社区长者食堂提供符合老年人需求的低盐低油菜品,有条件的可设符合“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老年人需求的专窗,同时配合区卫健委,做好“健康食堂”建设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社区长者食堂服务规范》地标文件要求,不断推进老年助餐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注重老年友好性,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关于统一老年人就餐补贴标准。按照市级《关于推进本市老年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社区长者食堂应给予老年人一定的用餐折扣优惠,本市户籍老年人和常住本市的外省市户籍老年人享受同等优惠待遇。优惠力度可根据年龄梯度确定,向高龄老年人倾斜。”目前,区级每年根据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运营情况给予分档补贴,并鼓励各街镇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按照老年人经济困难程度、年龄差异、失能状况等给予一定的用餐补贴和送餐费用补贴。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老年助餐系统建设,进一步指导街镇做好就餐补贴相关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对老年助餐服务的指导,一方面,通过对标加强本区社区长者食堂建设标准,对长者食堂的建设与服务予以规范;另一方面,充分采纳本提案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科学选址、优化布局、提升服务、加强社会参与,不断提升本区老年助餐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