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居村养老的三种模式的研究和思考的提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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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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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邱洪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青浦区居村养老的三种模式研究和思考的提案”已收悉,针对您提到的“进一步完善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动区级居村养老政策出台,围绕盘活农村资源开展居村养老试点,积极引导各类主体参与居村养老”四项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服务保障,健全三级农村养老体系
十四五以来,针对农村老年人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区民政局通过建立健全组有“点”(睦邻点)、村有“室”(标准化老年活动室)、镇有“院”(养老院)的三级农村养老服务体系,重点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截止目前,全区农村区域已建成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和分中心20家,日间照料中心100家,社区长者食堂29家,睦邻点848家,老年活动室222家,养老机构(含长者照护之家)18家。在规模、布局、政策上已基本构建起了青浦区三级农村养老服务服务体系,使广大农村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了保障。2025年,区民政局还将计划在金泽镇沙港村、夏阳街道王仙村、重固镇徐姚村、练塘镇蒸浦村、朱家角镇王金村继续新增乡村长照建设。下一步,区民政局将加快推动现有社区养老设施转型升级,对农村地区的部分老旧设施进行提级改造,积极开展青浦区养老服务设施“十五五”规划发展谋划,对现有布局规划与服务需求等问题开展调研研究,进一步优化完善全区养老设施功能,提升养老服务效能。
二、跟进政策制定,完善居村养老工作机制
近年来,上海就如何利用农村宅基地房屋推动高质量养老服务的社会关注度持续居高。2021年,上海市民政局发布了《关于鼓励利用农村存量资源开展改造乡村长者照护之家试点的意见》;此前的2020年,市农业农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和市规划资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也提到,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依法依规发展养老休闲等产业。2024年,上海市民政局先后出台《上海市“颐美乡村”养老服务提升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提升计划》)和《关于推进本市乡村长者照护之家建设的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旨在破解宅基地用于农村养老的可复制推广难题。同年,区民政局联合区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大政府宏观引导和政策扶持力度,重点解决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的提级改造和持续运营经费保障问题。下一步,区民政局也将计划在服务区域整体发展大局的同时,充分兼顾青浦区自身的既有基础条件,深入探寻契合本区居村养老诉求较大的实际,结合乡村振兴示范村、和美乡村建设,为推动乡村老年人集中托养,完善具有青浦特色的居村养老工作机制。
二、推动试点工作,整合优化农村各类资源
2024年5月,民政部联合多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显而易见,对于集体经济基础较好的农村地区,应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源和管理优势,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参与提供养老服务,不仅能有效整合地方资源,提升养老设施的建设效率和服务质量,还能够通过集体经济的合作模式,降低投资风险,增加服务的可持续性。目前,青浦区积极助力乡村振兴,积极推动盘活利用农村自建房、老厂房等闲置资源,解决好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金泽镇沙港村长者照护之家项目、赵巷镇和睦村“长者之家”、练塘镇太北村“金秋家园”等相继开展的农村集中养老实践试点,不仅为乡村振兴引入优质产业项目提供了房屋、土地、空间资源,使村民、村集体增加收入,提供了相应的生活保障。2024年,区民政局组织实施“千名老人看幸福养老服务设施”主题活动,扩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宣传推广,使广大村民意识到集中养老的优越性。2025年,区民政局计划结合青浦区位优势与乡村振兴,培育银发“青”生活服务品牌,充分挖掘青浦养老服务与生态文化资源,推出“青”食——即制作青浦长者食堂地图,按季推出适合老年群体的营养餐食组合,组织开展长者美食节、厨艺比拼等活动;“青”旅——进一步丰富“青浦老人看幸福青浦养老服务设施”主题活动,加入非遗、乡村新业态、咖啡文化等,着力形成各街镇养老特色路线;“青”养——发挥青浦区生态环境优势,对接乡村民宿、乡村长照等推出适合老年群体休闲宜居的康养体验;“青”悦——依托青浦文联、专业协会等,以为老服务设施为主阵地,形成常态化的品牌课程、文化交流、文艺展演等。
四、构建协调机制,创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代表在提案中提到的“发挥区属国企作用、对村内可利用的闲置资源统一回租、规划建设和招商管理、引导社会资金、专业力量参与居村养老、鼓励流转宅基地养老”等建议,即涉及到全局性、长远性、跨部门的重大政策制定问题,也涉及到跨部门、跨领域的土地、房屋、资金和人才的统筹协调问题,按照《指导意见》要求,民政部门主要担负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作用,推动开展区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活动,及时协调解决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农村养老服务分类指导的职责。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用地政策,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做好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纳入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或村庄规划编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支持并规范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因此,有关农村养老发展问题,按照《指导意见》中强调的,需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集体互助、家庭尽责的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格局,形成各部门、各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后续,区民政局将继续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作用,在“十五五”规划当中,结合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探索实施“青浦区颐美乡村养老服务提升计划”,提供适合农村养老习惯、适应农村老年人实际需求的集中照护服务和自治互助服务,打造农村老年人“不离乡土、不离乡邻、不离乡音、不离乡情”的颐美乡村。
主办单位:青浦区民政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