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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青浦区民政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主动公开

青民〔2015〕15号

青浦区民政局

2015.03.30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现将《青浦区全民健身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330

 


2014年青浦区民政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的第一年,也是推进“十二五”规划落实的关键一年。全区民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以及各有关部门、各街镇、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解决民生、落实民利、维护民权”为主线,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科学谋划,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多措并举,按照既定目标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为促进青浦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了贡献。

一、2014年民政工作情况

(一)发挥民政在民生保障中的保底作用

1、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扎实推进。组织开展了2014年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活动,投入帮扶资金达6499.93万元,覆盖全区17.57万人户(次)。全年开展各类常规生活救助,面向全区城乡低保、重残无业等19类困难对象发放救助资金5215.73万元,救助17.87万人次。“两免一减”教育救助投入资金约147.3万元,医疗救助投入资金1034.43万元,惠及50497人次。稳步开展社区市民综合帮扶,1211名政策外困难对象获得由区亲民爱心服务社发放的救助资金共计239.13万元。积极开展各类救助培训,提升全区社会救助工作业务水平。完成了社会救助城乡一体化资金测算方案。做好居民收入核对工作,全年开展87户廉租房、6806户城乡低保(其中新增432户,复审6374户,出具报告6717份)、3户支出型贫困申请家庭、568户医疗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开展“蓝天下的至爱”慈善募捐活动,累计筹得善款8085.02万元。接受社会物资捐赠16000余件,为云南鲁甸6.5级强震募得善款32.42万元。全年发放助困、助学、助医、助老及公益资金7456.35万元。为200余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组织开展了“慈善进村庄、进社区”、“禁毒路上 牵手同行”等各类慈善义工活动。

2、社会福利和老龄事业不断发展。抓紧落实完成新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23家,新增保基本养老床位350张的指标任务。联合区安监局、消防支队、食药监局等部门对养老机构联合开展消防和安全大检查。委托第三方对20家养老机构设施达标开展调研。全面启动北斗老年人位置服务,完成了北斗老年人位置服务的前期排摸、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发放手机终端等工作,打造为老服务信息化平台。组织人员参加上海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比赛。抓好全区119家福利彩票代销网点的管理、培训和服务,全年共销售福利彩票1.416亿元,其中电脑票9491万,即开票2092万,中福在线2578万,筹集公益金941.6万。根据区政府《关于稳定和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的扶持意见》的精神,完成2013年度福利企业社保补贴等工作,核定申请社保补贴的企业104家,涉及残疾人数3121人,补贴金额1743.42万元;申请就业补贴的企业28家,涉及残疾人数381人,补贴金额76.2万元;申请超比例补贴的企业75家,涉及残疾人数845人,补贴金额84.5万元。三项合计补贴总额1904.12万元,区财政和街镇财政分别承担952.06万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本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区政府成立由区长任组长的青浦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区民政局、规土局编制完成《青浦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并于9月进行公示,针对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完善。为填补“十二五”末1583张养老床位空缺,积极推进老年人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拟建青浦区淀山湖福利院,并积极与发改委、规土局沟通协调,编制福利院项目建议书。

做好为老助老设施建设工作,全年新(改)建22家市级标准化老年活动室(8家新建,14家改造);为200户(186户扶手安装、14家坡道)高龄、独居、纯老以及特殊困难的老年人家庭完成“无障碍设施进家庭”建设工作。为5户符合低保困难条件的老人家庭完成适老性住房改造。青浦区夏阳街道率先开展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在巩固现有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的同时,因时、因地制宜开展居家保洁服务、理发服务、聊天解闷和读书读报服务、代购物服务、扦脚服务和洗澡服务,逐步在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过程中探索新思路。开展青浦区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评选表彰活动,35人被评为青浦区“孝亲敬老之星”,15家单位被评为青浦区“敬老模范单位”。举行“敬老月”系列庆祝活动,开展各项为老服务项目。做好老年维权工作,全年共受理老年人来信来访269起,调处256起,组织开展了“老年普法进社区”宣传活动。

全年创建老年教育标准化学习点93家、远程教育合格收视点89家、示范收视点2家;创建学习团队136个,6个优秀学习团队。全年参加老年教育远程收视点的学员数为21709人,参加老年学校教育的学员数为27735人次,参加社会教育的学员数为10881人次。广泛开展城乡老年文化交流活动,组织“七彩夕阳欢乐行”下社区巡回演出。

组织开展“冬送温暖、夏送清凉”、助洁、助浴、“银发无忧”保险、看发展等各项为老服务项目。

(二)凸显民政在社会管理中的基础作用

1、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基础逐步夯实。进一步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健全完善了村民自治机制,建立村级监督组织,在各街镇实现村务监督委员会全覆盖。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基本实现对各类居住区居民的全员管理和无缝隙管理。摸索总结大型居住社区居委会建设经验,跟进做好大型居住社区新建居委会的相关工作。完成了大学生服务社区计划。完成村(居)“两委”班子成员述职民主评议工作。对村(居)现有台账进行规范清理,推动电子台账系统建立。分级分类对村(居)委会干部开展培训。顺利完成10项社区公益项目。按照市委关于开展“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课题调研的总体安排和区调研组的工作要求,承担了基层体制、基层服务和保障两大方面以及街镇定位、街镇设置等若干个子课题的调研任务,撰写了相关调研材料,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建议。编印了《让社区生活更和谐——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案例选编》,为全区各村居推进自治工作提供借鉴和思考。

2、社会组织培育与管理力度不断加大。建立青浦区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把关、信息沟通、执法协作等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各项登记审批工作,年内共办理社会团体成立登记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20家,现有社会组织 509家。积极推进审批改革,从4月1日起,对4类社会组织实施直接登记,并缩短审批期限。对427家社会组织进行年检,其中340家合格,56家基本合格,31家不合格。扎实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4家单位通过了5A级社会组织的评审,3家单位通过了3A级社会组织评审,2家单位通过了3A级以下社会组织评审。举办了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培训班,积极推进社会组织自律诚信建设,同时开展其他各类社会组织培训,促进社会组织综合能力提升。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进行重点培育。

(三)巩固民政在军民融合中的支持作用

1、双拥优抚工作深入开展。认真做好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期间走访慰问活动,区政府向驻区部队赠送慰问金165万元和价值68万元的慰问品。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双拥活动,落实年度双拥工作计划和拥军实事项目。今年除资助武警青浦区大队经费280万元以外,还资助73166部队、赵巷、华新消防中队修建荣誉室60万元,并增配10台空调;资助武警交通工程部队华新生活基地营区增添健身器材经费6余万元。向驻区各部队赠送一批价值17万元的书籍,丰富部队官兵业余文化生活。帮助驻区部队家庭生活临时困难的官兵,今年为驻区部队12名家庭生活困难的官兵发放补助费2.5万元。认真落实优抚政策,为889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定期抚恤和补助金1739.9万元为1327名农村籍老退伍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金102.5万元为367名义务兵及其家属、3名直招士官发放优待金1161.8万元,为199 /人(户)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优待金61.4万元,为559名生活困难优抚对象发放春节、八一临时困难补助29.3万元,为133名烈士遗属发放春节慰问品,为652名重点优抚对象减免医药费86.47万元。组织9名退伍军人参加上海市伤残等级鉴定,4人通过伤残鉴定。依托我区社会组织力量,全面推开“关爱功臣活动”,为我区重点优抚对象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精细化服务。积极开展各项优抚对象精神慰藉工作,做好涉军人员的稳定工作,积极化解不稳定因素。

2、抓好退役士兵、军休干部安置服务工作。圆满完成2013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全区共接收退役士兵167人,发放安置费852万元,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71.872万元;为5名转业士官发放安置费51.25万元,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1.775万元,1名转业士官通过市统一招考的事业单位考试,被我区图书馆录用。根据《上海市退役士兵参加学历教育学费补贴发放办法》规定,为23名我区退役士兵报销学费19.68万元。组织举办退役士兵就业招聘洽谈会,吸引了100多名退役士兵现场应聘,85人次与用工企业达成就业意向。全面落实好军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为5名军休干部发放第二批房改补助款48.39万元。

3、重视烈士褒扬工作。9月30日是我国首个烈士纪念日。当天上午,青浦区各界人士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在东乡烈士陵园广场举行。区四套班子领导出席公祭仪式,并与烈士遗属、机关干部、武警官兵、中小学生、各民主党派人士、群众代表300多人一起向烈士墓敬献鲜花,缅怀烈士革命功绩,弘扬烈士精神。继续开展未成年人爱国主义教育及革命烈士事迹巡展活动。做好东乡、西乡烈士陵园清明祭扫接待工作。有序推进东乡、西乡烈士陵园工程项目建设工作。4月,东乡烈士陵园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四)增强民政在社会服务中的支撑作用

1、婚姻(收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4月,青浦区婚姻登记管理中心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称号。开展《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实施11周年的法规宣传活动。组织开展2014年度“情定淀山湖,七彩人生路”青浦区结婚登记集体颁证仪式,引导新人移风易俗,倡导“强登记、重责任、崇节俭”的婚俗风尚。进一步拓展“暖心阁”服务品牌,以民政文化进社区为背景,启动本区婚姻家庭健康咨询进社区——婚姻情感大课堂活动。分别选择夏阳街道章浜社区居委会、华新镇马阳村各举办六期讲座,开展授课及沙龙互动活动,增强了社区居民对婚姻家庭情感的责任认识。始终严格按照《婚姻登记条例》及《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要求依法办理登记工作,2014年全年办理结婚登记3741对,补领结婚证1388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6242张;办理离婚登记1440对,补领离婚证153张;颁发收养登记证38张;“暖心阁”婚姻家庭工作室每周二、四、六共接待当事人1694对,比去年同期增加56%,其中愿意调解数为214对,比去年同期增加32%;调解成功114对,比去年同期增加17.5%。

2、殡葬管理等其他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完成清明、冬至祭扫接待管理工作,共接待祭扫市民152万人次,车辆15.8万辆次,落葬5735穴。对30户社会救济对象、社会优抚对象等实行殡葬补助共1.8万元。葬式改革不断深化,在各经营性公墓推广小型墓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区殡仪馆进一步拓展“白事天使”殡仪服务品牌,年内有894户丧家选择了礼仪套餐服务。全年火化遗体4568具,800元以下火化服务套餐数35户,为7户外来务工困难人员减免殡殓服务费用21400元。民政、公安、城管“三合一”联动救助服务运转正常,长效联动机制到位,救助街头流浪乞讨人员303名。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经区政府批准,新建2家社区居委会,全区现有99个社区居委会。为规范本区撤销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建制的工作,特别是针对全区“空壳村、组”的现象,初步提出了我区撤村组工作相关实施办法。

(五)加强民政在为民服务中的自身建设

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作风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民政文化培育、民政队伍能力培养等方面内容出措施,推落实,求实效,全面提高机关自身建设。突出成效体现在:一是以作风转变为重点,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建立“进百家门、晓百家事、解百家忧”活动长效机制,通过活动进一步提高民政干部执政为民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对年度各项任务完成及时督办,制定了责任追究办法,纳入对机关科室和领导干部个人的年度考核内容。二是重视干部选拔培养,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搭建了领导干部与青年干部职工经常性交流的沟通渠道,确立了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建议的长效机制。制定了青年干部培养的长期计划,每年定期组织培训,提升队伍的能力和素质。三是结合民政文化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通过选树典型,激励先进,弘扬正气,培育和强化民政工作“以人为本、以人和为目标”的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梳理全局岗位风险点,填写廉政风险防控表,完善局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严厉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民政工作不断推进过程中还有许多的矛盾和困难:面对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总要求,还需要转变思想,更新观念,深怀“大爱之心、爱民之心”,进一步增强做好济困、为老、助残、救孤等民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生需求,还需要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进一步加强民政事业各领域的机制和制度创新;面对全面加强基层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的新任务,还需要优化基层治理方式和机制,进一步提高社会动员和群众工作的能力。这些问题有待于我们不断创新探索,加以改进和完善。

二、2015年民政工作安排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编制形成“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2015年全区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现代民政和积极落实民政“十二五”规划以及《青浦区政府性社会事业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民生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创新,增强民生服务效能,优化社会治理功能,突破解决发展难题,进一步发挥现代民政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激发社会活力、保障基本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沪委发(2014)14号】精神,结合区民政局的工作实际,围绕今年全区民政工作抓规范、促惠民、出亮点的总体思路,必须提升“一个理念”、突出“二个重点”、推进“三项管理”、提高“四个水平”,努力推动民政事业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新发展。

(一)提升“一个理念”,即提升依法行政的理念。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及全体干部职工要按照依法治国的目标要求,自觉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和法治民政的工作理念,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认真执行民政工作现行有效的10部法律、24件行政法规、46件部门规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坚决制止和克服工作中出现盲目性、随意性,切实做到基础工作规范化,确保职责依法履行、权利依法行使,确保在法律制度的保障下真正实现“民生之政”。

(二)突出“二个重点”,即突出抓好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一是突出抓好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发展养老服务事业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老年群体需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要按照《青浦区政府性社会事业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围绕“一街镇一方案”养老设施建设任务的实施,根据“论证一批、储备一批、立项一批、建设一批”的原则,重点集中抓好一批建设项目并见到成效,以及还清历史欠账。在机构养老方面,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原则,以不断满足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为目标,大力加强养老机构设施建设,年内开工建设养老床位1913张,同时,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区级综合福利院工程建设。要加强养老设施管理及养老护理人才的培育和培养。在社区养老方面,推进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助餐点、老年活动室等社区互助综合为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建50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新建8家、改建10家市级标准化老年活动室,“无障碍设施进家庭”改造。要进一步加强对养老设施的建设、管理、运作的督查力度,完善对街镇、村居考核工作。积极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运作机制,进一步倡导志愿互助养老服务,组织实施“老伙伴”志愿服务计划。为老年人购买保险等为老服务工作要做到均衡、不重复,提高覆盖面。在家庭养老方面,增强家庭成员养老尊老意识,积极推进为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构建家庭养老支持照顾系统。

二是突出抓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2015年是我区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年,做好村(居)换届选举工作是保障基层民主自治的基础。此次换届选举工作共涉及现辖的3个街道、8个镇,184个村委会,99个居委会。要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根本原则,进一步明确“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责任体系和工作体制。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贯彻落实组织法及上级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督查指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依规、公正有序、如期完成。各街镇、有关部门要立足“抓早、抓细、抓实”,通过详细调研、分类排查、综合分析,较全面地掌握村情民意等第一手资料,研究换届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制定出相应的解决预案,为搞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打下扎实基础。要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区、街镇、村三级治理拉票贿选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收集上报信息,全面掌握选举动态。在选情复杂的地方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拉票贿选的防范和打击,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三)推进“三项管理”,即推进双拥优抚安置管理、社会救助管理和殡葬改革管理。

一是推进双拥优抚安置管理。以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区创建为抓手,认真做好迎评准备工作,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推进双拥活动,深化双拥共建内容,提高双拥共建实效。围绕建军88周年筹划组织系列活动。扎实开展实事拥军和智力、体育、文化、医疗等拥军活动。加强上海市拥军优属基金会青浦区分会建设,为支持拥军优属事业贡献力量、发挥作用。探索建立“普惠”和“优待”叠加的优抚保障模式。推进“关爱功臣”活动,为本区烈士遗属、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安置对象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精细化服务。着力研究分析优抚对象热点、难点问题,做好优抚对象及其涉军人员的稳定工作。贯彻落实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进一步规范程序,积极协调和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保障转业士官、立功士兵、伤残军人等重点对象的安置就业,做好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刚性手段与沟通协调等柔性措施,加大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力度。全面推进军休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大力弘扬烈士精神,全面完成东乡烈士陵园停车场等设施改建项目,启动实施西乡革命烈士陵园改扩建工作,充分发挥烈士陵园精神文明建设阵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

二是推进社会救助管理。要以“广覆盖、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为基本原则,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救助体系,规范低收入群体救助工作,推进城乡救助一体化进程,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转变社会救助保障理念,从单一的生存型救济向发展型救助转变,健全全区医疗保障“一站式”资金综合结算平台机制,加大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力度,探索救助发现机制、干预机制、救助机制。完善低保家庭发现、甄别、评估、认定和推进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应用,认真开展低保核对和复审工作,确保救助政策公平实施。完善防灾减灾工作机制,会同区相关部门共同开展“5.12 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防灾救灾演练,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和技能。继续指导街镇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规范慈善募捐活动,指导募捐组织开展募捐活动,保护捐赠人、募捐组织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加强经常性社会捐助服务网络和慈善超市建设,规范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和使用。巩固和完善福利彩票销售网点建设,做好福利彩票公益金募集工作,发挥福彩事业扶贫济困的积极作用。

三是推进殡葬改革管理。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依托社区力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宣传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上海市公墓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倡导科学文明、节俭的丧葬方式,普及有关移风易俗的科学知识,引导和动员干部群众积极支持、自觉参与殡葬改革,坚决治理乱埋乱葬,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村委会“以奖代拨”年度绩效考核之中。要深化葬式多样化改革,积极倡导生态葬和提高小型墓的比例,推广公益节地、深埋、海葬等多种葬式,使“保留人生文化,不保留骨灰”的葬法被社会所接受。要以实用、美观、环保、不占用耕地为原则,推进街镇公益性埋葬地规范化建设,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社会的殡葬服务需求。

(四)提高“四个水平”,即提高老龄工作水平、基层民主自治水平、社会组织管理水平、社会事务服务水平。

一是提高老龄工作水平。开展“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创建工作,营造老年人宜居的生活环境。继续做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性”住房改造和“无障碍设施进家庭”建设工作。以贯彻老年法为抓手,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区老龄委成员单位职能优势,大力发展老年社会组织,整合社会资源,积极为老年人做实事、办好事,完善尊老敬老的社会生态、发展环境。积极组织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和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与社会组织协作,助推老龄事业和各项为老服务顺利开展。鼓励社会组织在社区为老服务方面发挥优势,在老年人健康促进、文化娱乐、丰富生活和对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帮助等方面开展有益的尝试,推动老龄事业向前发展。

二是提高基层民主自治水平。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1号调研课题“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关于基层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工作的要求,健全组织,强化功能,拓展服务,进一步明确村、社区居委会的职能定位与工作任务,使其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发挥“三社联动”机制的综合作用,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专业社工为支撑,加强三社联动、融合发展,形成社会治理合力机制,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社会参与动力。继续推进“镇管社区”模式,加强大型居住社区体制调研。以社区居委会减负增能、成员属地化为抓手,全面推进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以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为抓手,拓展社区服务内容。以提升社区居委会自治能力和居民自治意识为抓手,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自治家园”等自治品牌建设,完善自治手段和载体。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长效机制,切实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强化民主制度建设,规范村务公开、公平、透明运行。

三是提高社会组织管理水平。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提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深化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推行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工作的进程,激发社会组织内生动力。推进社会组织自律诚信建设,引导社会组织集中开展有规模、有影响的社会主题公益活动或诚信服务承诺活动。鼓励社会组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提升社会组织公信力。继续加大规范化建设评估推进力度,进一步优化、细化评估标准,分类指导,整体推进。通过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评估机构和专家队伍建设,增强评估权威性和公信力。注重结果运用,将评估等级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助、表彰奖励以及政策优惠等挂钩。完善社会组织预警网络机制,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执法力度,加强对名存实亡社会组织的查处和撤销登记工作,提高社会组织管理的有效性。

四是提高社会事务服务水平。继续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打造现代婚姻服务的理念,推进婚姻窗口服务建设。进一步完善婚姻家庭健康咨询服务,全面推进建立公民离婚缓冲机制,促进婚姻家庭和谐。开展形式多样的婚姻文化宣传,倡导文明和谐婚姻价值观。推进行政区划界线管理工作,加强区划调整的前瞻研究、整体规划和程序规范,认真做好村(组)撤销、新建居委会的指导、审核和报批工作。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联动机制,注重源头预防,抓好主动救助。支持福利企业平稳发展,为残疾人集中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进一步规范福利企业管理工作,推进示范福利企业基地建设。加强移民扶持和稳定工作,认真实施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三、做好2015年民政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创新意识培养,提升工作实效性。围绕新矛盾、新问题,培养勇于创新、善于创造的创新理念。增强创新意识,面对社会转型期出现的复杂情况和繁重任务,民政工作应形成主动分析新形势、适应新变化,多谋新思路、多想新办法、多出新举措。营造创新环境,民政各部门和基层民政应当成为开拓创新的先导,营造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良好的创新氛围,用良好的创新环境凝聚人心、鼓舞斗志、推进工作。建立创新机制,通过整合系统内外的资源,取长补短,协同协作,活跃创新思维,汇聚创新活力,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在工作探索、创新研究等方面给予保护和支持,不断激发干部职工的创新能动性。

(二)加强调查研究,提升工作预见性。大兴调研之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走基层、联百家、访民生”为主题,聚焦重点难点,开展调研,促进调研成果转化。凝聚力量,组织调研,提高调研前瞻性。健全调研激励机制,营造调研良好环境。

(三)加强作风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倡导“崇德向善,亲民为民”的价值观,深入开展民政文明行业创建和政风行风建设,全力确保连续七届实现上海市文明行业的创建目标。扎实推进民政行业的文化建设、品牌建设和服务标准建设,持续提升民政系统的文明程度和员工文明素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