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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青浦区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主动公开

2010.12.02

索取号:QA9301000-2010-001 发文字号:青民(2010)34号 发文日期:2010-4-26

机关各科室、所属单位、各镇(街道)社区办、社会保障科:

  2010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也是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的最后一年。按照《五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制定2010年青浦区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圆满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民政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的法制素质实现依法行政、依法治局。在迎世博、服务世博、参与世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持之以恒,坚持双周五学法制度。一是领导干部学习系统化。根据区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区依法治理工作办公室的要求,在年内主要学习内容有:着重学习十七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理论;学习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能力;学习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行政的理论。二是干部职工学法要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继续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和从事行政许可的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培训工作,专业法与公共法并列进行。

  (二)发挥民政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依法治理工作。学法,是为了用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落脚点是搞好依法治理。一是创建“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工作。二是深入推进修订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培训宣传工作。加强村(居)级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以健全完善党支部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为目标,努力做到法制宣传教育进村(居),自治组织健全,自治作用明显,民主机制和程序规范,争取到2010年底全区全部达到“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标准。

  (三)严格依法行政,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是民政工作的核心。各党支部、科、室、事业单位除了统一组织的培训以外要继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单位还要学习《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行政法律。确立执政为民,服务至上的理念,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执法程序透明,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效率进一步提高。

  (四)认真总结经验,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规定的任务。2010年是“五五”普法的最后一年,又是普法实施以来的二十五周年,根据局制定的《青浦区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和《青浦区民政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任务等,进行回顾和对照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组织领导和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民政局、区法制宣传教育办、区普法依法治理办、区法制办的统一指导和局法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民政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法制科具体组织实施。

  (二)严格检查和考核。在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继续对各科室、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科进行上半年、下半年两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奖惩。

  (三)确保经费到位。为了确保2010年度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科所需的经费由各单位业务经费中列支。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