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9201000-2008-001二00八年双拥工作要点 青拥办〔200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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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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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2
青浦区民政局文件
青拥办〔2008〕2号
二○○八年双拥工作要点
各部委办局、各街镇、各区属单位、驻区各部队:
我区二○○八年双拥工作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上海市委九届三次会议和全国双拥命名表彰大会精神,以“军民同心促和谐”为主题,从认真落实上级部门提出的国防教育“十百千”万活动入手,重点做好国防教育与双拥宣传工作,推进“两新”组织拥军优属活动的长远建设,把重视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安置与随军随调家属就业,改善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质量与实施科技拥军、实事拥军,支持驻区部队现代化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努力提高双拥工作质量,力争再上一个新台阶,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发挥双拥工作长效机制实效
按照新时期双拥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各级组织、各部门、驻区各部队要进一步加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双拥工作长效机制,把促进地方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提高驻军部队战斗力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把双拥工作摆上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把发展经济建设与加强军事斗争准备工作一起抓,坚持把“三个”文明建设和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工作一起抓,健全党政议军、国防教育、双拥宣传、优待抚恤等工作机制,制定目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持之以恒,讲究实效,扎扎实实开展双拥活动。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活动
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的国防教育活动是使广大公民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国防观念,自觉履行国防义务的一个重要载体。各单位要按照《全民国防教育大纲》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活动。第一,各级领导要发挥表率示范作用,把国防教育列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适时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了解军队现代化建设情况,积极开展“军营一日”活动。第二,各单位(人武部门)要认真组织市民“看军营”活动。驻军部队每月第三周的周六上午为向市民开放时间,参观荣誉室,介绍军营生活,讲解优良传统,并组织队列操、军体操等项目表演。每年的九月为国防教育月,各单位应组织适龄青年到驻军军营参观学习。第三,教育部门应组织青少年接受国防教育活动。教育部门应结合《全民国防教育大纲》要求,将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内容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开设国防教育课,组织国防知识讲座,开展国防知识竞赛等活动,对高中阶段的学生应组织军事训练等,列入综合素质考核项目。第四,利用青浦东乡、西乡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特别是在清明期间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干部群众、青少年学生开展祭扫活动,悼念革命先烈英灵,继承、弘扬他们的无私奉献精神。
三、创新军民共建活动形式和内容
军民共建社会主义三个文明活动是加强军民团结的重要工作手段,各军民共建单位、共建点应做到:1、抓好军民共建点建设。以部队驻地单位为共建对象,每个连队(单位)确定一至两个重点共建点,做到互帮互学,活动经常,讲究实效,不断创新。共建活动要紧紧围绕三个精神文明建设,发挥军地双方的优势,突出共建点的组织建设、培养基层骨干,夯实双拥工作的基础。2、发扬雷锋同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发挥军地双方各自优势条件,组织青年、团员利用节假日开展为民服务活动,不断掀起高潮,并持之以恒。3、部队要积极参与地方单位、学校组织的国防教育、军事训练等活动,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为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支援地方三个文明建设作贡献,地方要发挥自身优势,为部队提高训练质量、改善生活、确保军事设施安全尽心尽力。
四、全面落实双拥工作各项政策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双拥政策。一要认真落实《兵役法》、《退伍安置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选送优秀青年到部队为国防事业作贡献;依法接收安置退伍军人,妥善安排或推荐就业。区退伍安置部门应针对当前的新问题,研讨探索新举措,推动退伍安置工作健康发展。二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各部门要把军转安置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对待,顾全大局,妥善安置,以实际行动支持部队建设。三要尽力做好部队随军家属的就业安置及子女入学等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区政府下发的《随军随调家属在就业培训期间享受上海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财政部门确保资金到位,民政部门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门要为部队干部子女入学入托提供方便,要做到让部队放心,家属舒心。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向部队官兵、随军家属提供生活、就医、就学等方面的便利。四要按时足额发放各类优待抚恤、定期定量补助金,确保优抚对象生活质量。
五、拓展“两新”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新途径
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团体是我区当前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一支强盛的生力军,“两新”组织蕴藏着巨大的资源和能量,发挥好“两新”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工作的积极性是当前工作的一项重点。首先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两新”组织参与双拥活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其次要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改进管理方式,挖掘“两新”组织参与双拥活动的潜力;其三是要及时总结交流,扬长避短,不断创新成果。各级还要结合本单位“两新”组织的实际情况,借助军地双方的优势,开展科技拥军、帮困助学、企业安全、军民联防等方面活动,达到共建双赢的目的。
附件:青浦区2008年双拥工作计划表
二○○八年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二○○八 双拥 要点
抄送:市双拥办,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办公室 2008年2月15日印发
附件: 青浦区2008年双拥工作计划表
月份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拟参与对象 |
一 |
1、举办青浦区2007年冬季退役士兵就业招聘洽谈会。 2、组织“亲人慰问团”赴四川新兵集训地点慰问。 3、街镇组织给军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送贺岁年历、张贴“光荣人家”。 |
区人武部 区民政局 街镇社保科 |
1、全体退役士兵 2、部分街镇 3、街镇民政干部 |
二 |
1、组织“青浦区军政迎春座谈会”。 2、组织走访慰问来青入伍训练的新兵连队。 3、组织走访慰问部分烈军属等重点优抚对象代表。 4、组织与优抚对象结对包户人员上门慰问、帮助排忧解难等活动。 |
区委办 区府办 各单位 |
区双拥办协调 |
三 |
1、“3.5”纪念日开展学雷锋做好事活动。 2、“3.12”植树节,组织部队开展植树活动。 3、做好退役士兵报考高等院校的组织工作。 4、发放年度退役士兵安置补助费。 |
区教育局 区民政局 区人武部 |
区双拥办协调 |
四 |
1、组织清明期间祭扫革命先烈活动。 2、做好转业士官的接收工作。 3、当年度服役义务兵信息采集。 |
区委办 区府办 区民政局 |
区双拥办协调 |
五 |
1、组织驻青部队在劳动节、青年节期间开展为民服务活动。 2、组织慰问我区籍服役义务兵。 3、做好冬季退役士兵保底安置工作。 |
区双拥办 区人武部 街镇社保科 |
区双拥办协调 |
六 |
1、组织青少年学生开展爱国主义和国防知识教育活动。 2、组织召开青浦区退伍安置总结会议。 3、做好转业士官安置补助费的发放工作。 4、街镇组织到本区籍义务兵服役部队走访慰问。 |
区委宣传部 区教育局 区民政局 街镇社保科 |
区双拥办协调 |
七 |
1、开办驻青部队军地两用人才培训班。 2、做好转业士官的安置工作,发放安置补助费。 3、组织“八一”建军节期间对部队、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工作。 4、组织优抚对象疗休养活动。 5、组织走访慰问来青夏训部队。 |
区科协 区民政局 |
区双拥办协调 |
八 |
1、组织建军81周年庆祝活动。 2、开展“军营一日”活动。 3、组织高中、中专、职校生军训活动。 |
区双拥办 区人武部 区教育局 |
区双拥办协调 |
九 |
1、国防教育月,开展国防教育宣传活动,营造教育氛围。 2、开展适龄青年兵役登记活动,组织适龄青年看军营活动。 3、举办文化拥军等进军营活动 |
区委宣传部 区人武部 |
区双拥办协调 |
十 |
1、对适龄青年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2、义务兵优待金申报发放工作。 |
区委宣传部 区民政局 |
区双拥办协调 |
十一 |
1、做好适龄青年的体检和征集工作。 2、组织驻青部队士兵退役离队赠送纪念品活动。 3、看望慰问献血的部队官兵。 4、组织本年度冬季退役士兵的迎接和管理工作。 |
区人武部 区民政局 |
区双拥办协调 |
十二 |
1、做好应征入伍人员的送交工作。 2、做好退伍接收落户工作。 3、组织退伍安置政策咨询、职业培训、就业指导活动。 4、邀请驻沪部队领导等来青召开恳谈会。 |
区人武部 区民政局 区劳动保障局 区公安分局 |
区双拥办协调 |
区双拥办 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