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青浦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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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青民〔2016〕16号
青浦区民政局
2016.03.21
各镇社区管理办公室、各街道社区服务(自治)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现将《2016年青浦区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青浦区民政工作要点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实现全面小康目标进入关键期,社会事业发展进入攻坚期。青浦区民政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保障民生作为首要任务,把加强民政公共服务作为持久动力,把创新社会治理作为关键举措,以“保基本、兜底线、搭平台、强基础、重法制、激活力”为总体思路,坚持“一个理念”,完善“二项职能”,着眼于“三项重点”,提升“四项水平”,努力推动民政事业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新发展。
一、坚持“一个理念”,即坚持依法行政的理念。
按照依法治国的目标要求,自觉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和法治民政的工作理念,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认真执行民政工作现行有效的10部法律、24件行政法规、46件部门规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坚决制止和克服工作中出现盲目性、随意性,切实做到基础工作规范化,确保职责依法履行、权利依法行使,确保在法律制度的保障下真正实现“民生之政”。
二、完善“二项职能”,即完善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职能和社会组织管理职能。
一是完善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职能。坚持“改革创新、专业发展,统筹谋划、分类管理,建章立制、激励履职”的原则,按照“总量控制、条件管理、分步实施”的要求, 2016年将建立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培训制度,开展新进初任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资格等级培训、职业提升培训。探索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推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鼓励和引导社区工作者取得社会工作者等相关专业的国家资格证书,走职业化、专业化道路。
二是完善社会组织管理职能。要加强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强化自律意识、提升自律水平。一是建立相互支持配合的整体联动机制。依托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形成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审计、税务等多部门分工合作的管理新格局。二是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注重发挥共青团、妇联等传统枢纽组织的作用,同时加快培育、发展涵盖各领域、各行业的新型枢纽组织,支持这些枢纽型社会组织发挥政府联系、服务、管理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三是健全社会组织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组织开展评估工作,把评估结果作为对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和表彰激励的主要依据,以评估工作为手段,引导社会组织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四是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社会组织评估的指标体系,发挥党建工作在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三、着眼于“三项重点”,即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着眼于满足群众需求,着眼于军民深度融合发展。
一是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民政“兜底”保障服务。健全全区医疗保障“一站式”资金综合结算平台机制,加大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力度,探索救助发现机制、干预机制、救助机制。完善低保家庭发现、甄别、评估、认定和推进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应用,认真开展低保核对和复审工作,确保救助政策公平实施。推进民政灾害救助应急物资储备建设,积极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加强经常性社会捐助服务网络和慈善超市建设,规范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和使用。巩固和完善福利彩票销售网点建设,做好福利彩票公益金募集工作,发挥福彩事业扶贫济困的积极作用。
二是着眼于满足群众需求,推动民政养老服务。认真落实《青浦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和《青浦区政府性社会事业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关于养老服务的发展目标,2016年将开工建设练塘镇、重固镇、朱家角镇、盈浦街道、夏阳、新城大居等7家养护院、2211张养老床位建设,同时推动区级综合福利院工程建设。在社区养老方面,新建28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新建2家老年人助餐服务点,新建8家、改建10家市级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同时结合郊区实际,计划在年内推动“长者照护之家”建设工作,首先在本区三个街道内进行试点,再逐步推广到有关基本管理单元。积极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运作机制,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快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
三是着眼于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以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为抓手,不断深化国防教育、双拥宣传机制,建立健全优待抚恤服务保障体系,落实各项优待、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注重完善优抚对象困难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和就业服务保障体系。继续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引导退役士兵走市场化就业道路。做好军休服务管理工作和烈士陵园管理工作,加强烈士纪念建筑物维护改造力度,完成烈士陵园陈展、教育多媒体影像系统和烈士档案数字化工作,充分发挥好精神文明建设阵地作用。
四、提升四项工作水平。即提高基层民主自治水平、社会事务服务水平、殡葬服务水平、民政队伍水平。
一是提高基层民主自治水平。进一步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健全组织,强化功能,拓展服务,进一步明确村、社区居委会的职能定位与工作任务,使其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发挥“三社联动”机制的综合作用,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专业社工为支撑,加强三社联动、融合发展,形成社会治理合力机制,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社会参与动力。继续推进“镇管社区”模式,加强大型居住社区体制调研。以社区居委会减负增能、成员属地化为抓手,全面推进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长效机制,切实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强化民主制度建设,规范村务公开、公平、透明运行。
二是提高社会事务服务水平。继续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打造现代婚姻服务的理念,推进婚姻窗口服务建设。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联动机制,注重源头预防,抓好主动救助。支持福利企业平稳发展,为残疾人集中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进一步规范福利企业管理工作。加强移民扶持和稳定工作,认真实施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三是提高殡葬服务水平。积极主动取得市有关部门支持,加快殡葬事业十三五规划,结合“以奖代拨”年度绩效考核及引导和动员干部群众积极支持、自觉参与殡葬改革。坚决治理乱埋乱葬,积极倡导生态葬和提高小型墓的比例推进街镇公益性埋葬地规范化建设,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社会的殡葬服务需求。在市民政局、环保局的统一指导下,加快殡仪馆火化炉升级改造工作。
四是提高民政队伍水平。加强对各级民政工作者的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充分发挥民政系统工青妇及志愿者队伍作用,扎实推进民政行业的文化建设。认真抓好2015—2016年度上海市民政系统新一轮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深化民政标准化建设和服务品牌建设,改进工作流程,优化服务举措,努力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民政系统文明程度和服务对象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