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对局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实行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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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青民〔2011〕16号
青浦区民政局
2011.03.01
青民〔2011〕16号
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加强制度执行力,增强民政为民服务能力,树立现代民政良好形象,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实施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考核。
一、考核总分为100分,有六项考核内容;
二、考核方式:组织专门班子现场(听、问、查)考核,占分值60%;各科室、事业单位自评,占分值40%;
三、考核得分结果,作为对各科室、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奖励依据。
特此通知。
附:2011年青浦区民政局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考核办法
青浦区民政局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附件:
2011年青浦区民政局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考核办法
根据区委、区政府机关作风评议实施《意见》和区级机关绩效考核工作《意见》,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认真履职(10分)
1.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本部门的职责,及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每项议事规则,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利、维护民权”基本职责。
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公务接待按规定要求办理。
5、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
二、优质服务(20分)
6.实行考勤制度,无故迟到或不按指纹每1次扣发当月满勤奖的50%,单位负责人原则上提前10分钟上班。
7.坚守工作岗位,每个办公室要建立每日人员外出情况记录,并有人员值班留守,若同时外出必须与局办公室通报。局考核组对上、下班时间进行抽查,无故不在岗的每次扣发50元。
8.窗口(接待)场所无喧哗、无闲聊现象。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做到廉洁规范、工作职责、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和结果六公开。
9.坚持依法行政,办事程序规范,年内无失职、渎职行为,无行政复议撤销和行政败诉案件。认真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积极配合执法机关及部门查办案件。
10.发扬民政“孺子牛”精神,树立公仆意识,热情接待,规范服务,仪表整洁,语言文明,举止大方。
11.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不断创新服务内容,社会各界、服务对象对部门的评价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三、提高效率(20分)
12.健全服务质量管理各项措施,实行现场动态管理,服务窗口建设规范便民。
13.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勤于沟通,善于协调,上通下达,内外协同,推进工作。
14.建立并执行岗位目标责任制,人员分工合理,工作目标明确,月有计划,周有安排,重要事项有记录,年中、年末有总结,全面完成工作目标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15.认真执行上级的指示,坚持请示报告制度,令行禁止,雷厉风行。干部职工教育管理措施有力,业务培训落实,考核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局举办的各项活动。
四、加强管理(15分)
16.各种台帐资料齐全。文书档案资料收集完整,整理归档及时规范,保管完好。
17.室内外卫生整洁,公用部位畅通清洁、无杂物堆放。交通工具按指定位置停放。办公桌椅相对统一,办公用品、报刊杂志和书籍等,实行定置管理;门窗、桌面和柜橱等整洁;室内无积灰、纸屑和痰迹;卫生间清洁干净,地面无积水,便池无污垢。
18.重点部位有保密、防盗设施和消防器材。装备器材保养及时,性能良好。
19.公务车辆按规定管理,做好车辆日常保养、维修和清洁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完成任务。
五、廉洁自律(15分)
20.遵守各项廉洁规定,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无以权谋私和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业不正之风。坚持“两个务必”,无铺张浪费现象。
21.积极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不参加迷信、色情及赌博等违法违规活动。
22.对干部职工经常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不断提升“民政人”自身素质。
23.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责任对象每半年一次向责任人汇报思想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向分管领导汇报本单位人员思想状况。
24.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掌握关心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基本情况。
六、崇尚文明(20分)
25.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窗口等创建活动,有计划,有检查,体现实效。
26.每月不少于一次政治理论教育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做到时间、内容、人员落实。同时按照要求写好学习心得体会,每年每人不少于2篇。
27.抓好计划生育,支持工、青、妇等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明显。组织开展帮困送温暖活动,每次活动有记录。
28、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关爱职工,弘扬“安民察民、清政善政、志同协同、局荣我荣”的民政团队精神,推进现代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