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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命沈琼等同志为青浦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员的通知
索引号:
无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民〔2017〕32号
发文日期:
无
公开主体:
青浦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17.07.21
青浦区婚姻登记管理中心:
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章第二十四条“婚姻登记员由本级民政部门考核、任命”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任命沈琼、吴青、钱莅会同志为青浦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员。
特此通知
青浦区民政局
2017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