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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区民政局相关科室职能的通知

QA9001000-2015-004

主动公开

青民〔2015〕9号

青浦区民政局

2015.04.09

各镇社区管理办公室、街道社会保障科:

根据青编〔2012〕13号《关于明确区民政局老龄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社会科指导养老机构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工作的职责划归至老龄工作科。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