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大 中 小
索引号: QA9001000-2015-004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民〔2015〕9号
发文日期: 无
公开主体: 青浦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15.04.09
各镇社区管理办公室、街道社会保障科:
根据青编〔2012〕13号《关于明确区民政局老龄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社会科指导养老机构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工作的职责划归至老龄工作科。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