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9001000-2004-002青浦区民政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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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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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2
1、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59729483)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文件的起草、核稿、印发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信访、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协助各科(室)的业务工作;负责民政业务的宣传、报道工作。
2、组织人事科 (联系电话:59733340)
负责局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对局中层以下(含中层)干部的考核工作;协助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机关日常行政监察工作;承办人事、调配、计划、工作、福利、教育、职改、奖惩、职工养老保险工作;负责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局老干部工作。
3、计划财务科 (联系电话:59733734)
负责制定民政工作的财务基建计划;研究制定民政经费年度计划,检查督促民政经费使用情况;负责民政业务资料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经费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基建工作;负责全局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全局的资产管理。
4、法制科 (联系电话:59712096)
组织实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组织实施民政执法监督;负责涉及民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为领导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负责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优抚科(双退办、双拥办) (联系电话:59732319)
负责现役军人(含武警)的优抚工作;负责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死亡抚恤工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革命伤残军人的伤残抚恤和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的定期抚恤以及复员军人的定期定量补助;完善优抚制度,审核、褒扬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负责青浦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军队(含武警)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职职工和职员兵的接受安置和服务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管理工作;负责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退伍军人的接收、安置;指导全区军地两用人才的培训和协调、开发工作;负责青浦区人民政府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社会科 (联系电话:59732327)
负责掌握和发布灾情;组织核查灾情、慰问灾民工作,指导灾区生产自救;管理、拨发救灾款物,接收、分配救灾物资;组织和指导农村扶贫、帮困活动;负责城乡社会困难户的救济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贫困群体的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负责社会福利工作;对镇福利事业单位(福利院、敬老院)进行管理指导;管理社会福利募捐活动。负责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贯彻执行《上海市老年人保护条例》;研究制定维护来年人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协调查处侵犯老年人权益的案件;负责检查、督促、协调老年人保护工作;指导镇开展老年人保护工作。
7、基层政权建设科(社区服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59733270)
负责基层政权建设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本区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承办行政区划工作;负责本区行政区 域边界勘界工作;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群众自治组织工作;指导社区建设管理服务工作。
8、婚姻管理科 (联系电话:59717377)
负责婚姻法律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婚姻执法检查及违法婚姻的查处工作;承办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承担对婚姻登记的颁证。
9、社团管理科 (联系电话:59733450)
负责全区社团组织的注册、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册、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非法社团组织的查禁工作;负责社团申诉的复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