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2011年中央财政补助下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主动公开

青浦区民政局

2012.08.29

序号

专项资金项目名称

中央专款下达项目名称

中央专款文号

上海市文件号

金额

分配标准

分配结果

1

抚恤补助资金

优抚对象等人员生活补贴资金

财社[2011]4号

沪府发[2011]91号

14.44

给予部分生活困难、大病重病的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临时补助,500元/次。

拨至各街、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

抚恤补助资金

财社[2011]54号、财社[2010]239号

沪民优发[2011]1号文

248

按文件规定要求给予在乡老复员军人1598元/月,带病回乡退伍军人841元/月,参战参试人员500元/月。

拨至各街、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

抚恤经费

财社[2010]239号

沪民优发[2011]1号文

11

按文件规定要求给予残疾军人1694元/月,在乡烈属1682元/月,在乡因公牺牲家属1544元/月,在乡病故军人家属1337元/月。

拨至各街、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

2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

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贴补助资金

财社[2011]5号

沪民救发[2011]29号

101.86

经市府批准,2011年城镇低保1-3月每人每月450元,4-12月每人每月505元。

拨至各街、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

3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

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贴补助资金

财社[2011]5号

沪民救发[2011]29号

37

经市府批准,2011年农村低保1-3月每人每年3600元,4-12月每人每年4320元。

拨至各街、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