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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行政奖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QA9903000-2014-012

主动公开

青民〔2014〕48号

青浦区民政局

2014.12.08

局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

根据青人社(2014)81号文件精神,为了认真做好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行政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各科室、事业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按照“德、能、勤、绩、廉”的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一是要把握好考核等次和考核结果的使用。公务员的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类。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参加年度考核的总人数的15%以内。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须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二是要把握好受处分人员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各部门、事业单位要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公正合理地把握好考核等次,以防止复查纠正。

三是要掌握好新进和长病事假人员的考核。新进事业单位的人员在本单位工作超过半年的,应参加年度考核,未满半年的不定等次。对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四是要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核。区管干部考核由组织部负责,其优秀等次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区管干部人数的15%。事业单位中正副职由主管局考核并确定等次。

五是考核结果与个人奖金相挂勾。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的增发绩效奖600元。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按职级扣发30%,不称职(不合格)的按职级扣发70%。因受处分不确定考核等次的人员,记过按职级扣发30%,记大过按职级扣发50%,撤职按职级扣发70%,已发部分在下年度扣减。

二、行政奖励。

行政奖励应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中产生。奖励种类:机关分嘉奖、记三等功;事业单位分记功、记大功。行政奖励证书由区人社局统一颁发。行政奖励与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者,其奖金标准按就高原则执行,不得重复计发。行政奖励标准为:机关嘉奖800元、三等功1500元,事业单位记功800元、记大功1500元。

三、时间要求。

各科室、事业单位要把握工作重点,紧扣时间节点,积极做好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行政奖励工作。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行政奖励工作于2015年1月15日前全面结束。

 

 

2014年128 

 

 

 

 

 

 

 

 

 

 

 

 

 

 

 

 

 

 

 

 

 

 

 

 

 

 

 

 

 

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4年128印发


附件1:

上海市公务员考核登记表

(?????? 年度)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任现职时间

 

单位及职务

 

从事或分管工作

 

个???? 人???? 总???? 结

 

个 人 总 结

 

 

 

 

????????? 签名:?????????????????????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

 

 

 

???????? 签名:??????????????????? 年?? 月?? 日

机关负责人或考核委员会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本 人??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未确定等次或不参加考核情况说明

 

 

 

????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社局印制


附件2:

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

(?????? 年度)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现任职务(岗位)

 

单位部门

 

分管(具体)工作

 

 

主 考 人 评 鉴 意 见

 

考 核 小 组 意 见

考 核 委 员 会 或

 

单? 位? 意? 见

 

备?????? 注

 

注:填写上述意见时,均应明确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优秀、合格、不合格)。

                           上海市人社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