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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亚莱菲康颐院扩建二期工程的批复

主动公开

青浦区民政局

2012.10.09

青民〔2012〕73号

上海亚莱菲康颐院:

    你单位《上海亚莱菲康颐院扩建二期工程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上海亚莱菲康颐院进行扩建二期工程,现新增建筑面积11759.73平方米,核定床位294张。望你单位按照《上海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规范设置,并及时向区发改委等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

二○一二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