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申报创建“上海市社区建设示范(模范)单位”验收的请示
无
主动公开
青民〔2011〕52号
青浦区民政局
2011.08.23
青民〔2011〕52号
上海市民政局:
为更好地贯彻《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的通知》(沪民基发【2002】14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青浦区社区建设示范(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今年,我区制订并下发了《关于2011年积极开展市级“社区建设示范(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青民【2011】8号),有关镇、街道对照创建标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区民政局对其逐一进行验收,基本达到创建的相关要求,现报请市民政局验收。
特此申请。
青浦区民政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