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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申报创建“上海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验收的请示

主动公开

青民〔2011〕51号

青浦区民政局

2011.08.23

青民〔2011〕51号

 

上海市民政局:

 

    为更好地贯彻上海市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沪村办发【2006】1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推动我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今年,我区制订并下发了《关于2011年深入开展市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街镇)”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青民【2011】7号),白鹤镇、练塘镇人民政府及香花桥街道办事处对照创建标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区民政局对其逐一进行验收,基本达到创建的相关要求,现报请市民政局验收。

 

    特此申请。

 

 

青浦区民政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