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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无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民〔2012〕101号
发文日期: 无
公开主体: 青浦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12.12.24
青民〔2012〕101号
上海市青浦侨佳养老院:
你单位报来的申请,经研究,同意执业。望你院认真按照《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以及《青浦区养老机构管理实施办法》规范运行,并按民办非企业管理办法,到区民政局社团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