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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本市医疗救助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无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无
发文日期:
无
公开主体:
青浦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18.09.03
各镇社区管理办公室、街道社区服务办公室、各镇财政所、街道财政部门、各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
现将《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本市医疗救助政策的通知》(沪民规〔
2018
〕
17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