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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本市社会救济对象中“三无”人员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主动公开

青民〔2016〕38号

青浦区民政局

2016.07.25

 各镇社区管理办公室,街道社区服务办公室,街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

现将《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本市社会救济对象中“三无”人员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沪民救发〔2016〕4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浦区民政局
2016年7月25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本市社会救济对象中“三无”人员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沪民救发〔2016〕40号
 
各区(县)民政局:
为确保本市社会救济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安全度过高温季节,各区(县)要指导街道(乡镇)组织专门人员,对辖区内的“三无”对象进行走访,了解困难对象防暑降温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发放防暑降温用品,标准一般为每人120元,不发现金。对度过高温季节有困难的其他老、弱、病、残等社会救济对象,也可以比照此方法给予适当帮助。经费支出按原渠道列支。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