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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主动公开

青民〔2013〕30号

青浦区民政局

2013.05.09

青民〔2013〕30号

各镇社区管理办、街道社会保障科、司法所:

    根据青浦区民政局、青浦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老年法》知识竞赛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为契机,紧紧围绕“六个老有”目标,以“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为主题,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提高社会敬老意识,增强家庭养老责任,使老年人权益得到更好保障,老年人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

    二、竞赛目的

    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推动老年维权工作,努力使新的《老年法》在7月1日正式施行之前达到家喻户晓,使老年人权益保障真正落到实处,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全社会营造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三、组织单位

    本次比赛由区民政局、区司法局主办,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承办。

    四、竞赛对象

    分团队组、家庭组二种形式,团队组、家庭组各由3人组成。本区户籍人员,团队组、家庭组人员中至少有一名60周岁以上老人参加。各镇、街道推选团队、家庭各一组参加。

    五、竞赛时间及方式

    竞赛分初赛与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6月)。各镇、街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主要在社区、基层开展初赛,从中推选出人员参加决赛。

    第二阶段(7月)复赛、决赛阶段。

    在各镇、街道开展初赛的基础上,进行区级层面复赛,复赛采用现场书面答卷(闭卷)形式,各组别总分前六名进入决赛。决赛采用现场抢答形式,具体规则另行通知决赛队伍。

    竞赛的内容:以《老年法》相关条文、日常生活中涉及的法律知识、老龄工作相关情况为主。(知识要点统一下发给各单位。)

    书面复赛的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

    六、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必须按规定要求,准时到达比赛场地,迟到10分钟以上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2.决赛参赛选手回答问题要有序,听主持人安排;

    3.参赛选手要尊重和服从比赛工作人员的安排。

    七、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共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若干。

    附件:《老年法》知识竞赛报名表

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13年5月9日

附件:

《老年法》知识竞赛报名表(家庭组)

单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老年法》知识竞赛报名表(团队组)

单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