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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主动公开

青浦区民政局

2018.04.24

 

2017 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补助标准
项目名称:2017年度城乡医疗救助

 

项目标准:民政特殊救济对象,其自负医疗(含门急诊)费用按100%比例给予救助;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和散居孤儿,其自负医疗费用按80%比例给予救助,全年最高救助限额8万元;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其自负医疗费用按70%比例给予救助,全年最高救助限额8万元。
 
 

 
发放程序
申请对象向户籍所在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后进行核查,核查后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审批,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根据审批结果做好救助资金发放工作。
 
分配结果
 
     
单位:万元
 
序号
分配对象(镇/项目/人群)
……
分配金额
 
 
1  
赵巷镇 2017 年度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21.8
 
2
徐泾镇 2017 年度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5.13
 
3
华新镇 2017 年度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46.51
 
4
重固镇 2017 年度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62.38
 
5
白鹤镇 2017 年度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450.93
 
6
朱家角镇 2017 年度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125.39
 
7
练塘镇 2017 年度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356.53
 
8
金泽镇 2017 年度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316.85
 
9  
夏阳街道 2017 年度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45.30
 
10  
盈浦街道 2017 年度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63.71
 
11  
香花桥街道 2017 年度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90.14
 
 
   
 
158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