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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做好2018年度全市社会救助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主动公开

青浦区民政局

2018.10.16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建管委、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房管局:
接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通知,根据《上海市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沪社救联办 2018 1 )(以下简称《评价办法》)的工作要求,现启动2018年度社会救助绩效评价工作,为积极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详见《上海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沪社救联办[2018]2)
二、时间安排
详见《上海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沪社救联办[2018]2)
三、工作要求
1. 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开展社会救助绩效评价,是提高公共服务管理水平,加快政府绩效评价方式科学转型的有益探索和实践。请各相关委办局、镇(街道)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台账梳理、自评报告、案例总结等工作。各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在本次年度绩效评价工作中做好各部门间的协调、汇总工作。
2. 认真做好自评工作。 各相关委办局在102015时之前将自评报告、工作评分表(专项评价、成效评价部分)报区民政局社会科汇总;各镇(街道)民政部门在102015时之前将优秀案例上报至区民政局社会科,案例选编的范围请参考《评价办法》中的“专项评价”项目内容。
3. 配合做好核查工作。 本次年度绩效评价,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继续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救助绩效评价,请相关委办局、各镇(街道)民政部门积极配合支持,组织参与相关座谈会、满意度测评,协助做好入户访谈调查等。联系部门:区民政局社会科;联系人:顾晏;联系电话:59732327
 
附件:上海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
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沪社救联办[2018]2)
 
 
 
 
 
 
 
 
 
 
青浦区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 青浦区民政局代章)
2018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