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2022年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2023.01.0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汇报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门户网民政频道为主阵地,公开财政信息、工作动态、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重点领域信息、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等信447条。二是对本年度政府公文开展梳理和动态调整。三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及网上投诉渠道,通过电话、信函和现场接待等方式,实行信息公开受理服务。四是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规程处理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实行报备、专人负责、联系人等制度,加强门户网民政频道和基层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管理。加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拟制公文时,明确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二是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完善、动态更新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方便群众查阅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定期在门户网民政频道发布各类民政信息,保证信息发布更新频率,共发布信息447条继续运行青浦民政”“青浦婚登”“青浦社会组织”“青浦慈善公益”“民政团青”5个微信公众号。三是加强政策解读。选择新发布的、群众关注度高、受益群众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图文解读,例如图文解读青浦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推进实施方案,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监督考核自觉接受区府办及第三方测评机构的检查测评及时整改问题。二是积极参加市、区两级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三是加强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严格程序、严查内容,做到该公开的一份不少、该保密的一份不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对标市、区两级工作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信息报送不够及时;二是部分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有待完善。对此,我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工作指导,积极整改落实,强化日常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发布及时、真实、完整、准确

六、其他需要汇报事项

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2022年我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