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决定书 2021-09-24
准予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决定书
沪青民社登[2021]0185号
上海市青浦区统计学会:
你单位提出注销登记的申请,已于2021年9月24日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准予上海市青浦区统计学会注销登记。
接到本决定书后,不得再以上海市青浦区统计学会的名义开展活动。
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
(上海市青浦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09月24日
抄送:上海市青浦区统计局、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上海市青浦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10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