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70周年|你该知道的婚姻法律常识(三) 2020-05-08
婚姻法•70周年|你该知道的婚姻法律常识(三)
Q:《婚姻法》第十一条所称的“胁迫”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A: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Q: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何单位请求撤销该婚姻? A: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 Q: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A:《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英国】世界上婚姻最长久(80年)的珀西和佛罗伦斯夫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