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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上海市青浦区巧艮建材经营部等2户企业港口岸线临时使用证的行政许可决定公告 2021-09-01

上海市青浦区巧艮建材经营部等2户企业:

   你(单位)在本机构取得的《港口岸线临时使用证》,因港口岸线临时使用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本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于2021年9月1日作出行政许可注销决定,注销事项及注销证件号码,详见附件:《港口岸线临时使用证注销清册表》。

   请你(单位)在接到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许可证件来本机构办理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作自然失效。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上海市青浦区交通委员会

2021年9月1日

附件:

港口岸线临时使用证注销清册表

 

序号

企业名称

地址

许可证编号

许可证截止日期

注销理由

1

上海市青浦区巧艮建材经营部

青浦区赵巷镇新镇居委会新光(佘北公路1007号)

沪港规岸[2018]青字016号

2020.8.26

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2

上海青浦莲湖废品交投站

青浦区金泽镇镇中路118弄3号

沪港规岸[2018]青字013号

2020.7.31

有效期届满未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