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上海市青浦区巧艮建材经营部等2户企业港口岸线临时使用证的行政许可决定公告 2021-09-01
上海市青浦区巧艮建材经营部等2户企业:
你(单位)在本机构取得的《港口岸线临时使用证》,因港口岸线临时使用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本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于2021年9月1日作出行政许可注销决定,注销事项及注销证件号码,详见附件:《港口岸线临时使用证注销清册表》。
请你(单位)在接到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许可证件来本机构办理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作自然失效。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上海市青浦区交通委员会
2021年9月1日
附件:
港口岸线临时使用证注销清册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址 | 许可证编号 | 许可证截止日期 | 注销理由 |
1 | 上海市青浦区巧艮建材经营部 | 青浦区赵巷镇新镇居委会新光(佘北公路1007号) | 沪港规岸[2018]青字016号 | 2020.8.26 | 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
2 | 上海青浦莲湖废品交投站 | 青浦区金泽镇镇中路118弄3号 | 沪港规岸[2018]青字013号 | 2020.7.31 | 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