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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01-10

2022年区建管委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区司法局的关心和指导下,立足建设和交通领域工作实际,紧抓“公正执法”这一关键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对标《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责任清单(2022-2023年)(征求意见稿)》、《2022年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文件要求,现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党建联姻赋能,加强长三角一体化联合执法。坚持党建引领,增强示范区交通一体化推进的向心力与执行,与市交通委机关党委、吴江交通局、嘉善交通局共同签订党建联建协议,成立“示范区公共交通协同联动发展”和“示范区交通运输联合执法”两支先锋队,定期围绕示范区公共交通布局规划、示范区线路站点配置、推进支付方式互通等工作开展研究,针对非法营运、路域环境整治、超载超限等工作开展联合执法,力求实现执法效能与群众体验的“双提升”。

抓实日常监管,推进“三项”制度落实落细。将“三项”制度紧密结合到日常行政执法工作中,一是针对现场执法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定期对全过程执法视频进行抽查,确保执法人员着装、言语、程序符合规范,有效减少了着装不规范、不出示执法证件、“三告知”告知不全等情况的发生。二是拓宽公示渠道,将监督电话在大厅展板和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在便民小地图上印制救济途径,不断畅通执法监督和投诉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结合党员志愿者活动,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一是服务疫情防控大局,持续做好防疫检查工作。二是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校园、送法进枢纽等法制宣传活动,主动走到群众身边,倾听群众声音,培养市民群众树立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三是增加受理窗口便民措施,在窗口添置一次性杯子、口罩、应急药箱等设施,并对便民小地图进行了更新,进一步方便群众。通过系列活动,切实提升建设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形象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质量有待提高

每年定期对委属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在进行案卷评查过程中,在取证、立案、调查、处罚环节及执法程序、法律文书、自由裁量等方面,执行情况较好,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如行政执法适用依据未更新、执法人员现场笔录及询问笔录的制作过于简单、文书字体格式前后不统一、执法文书有涂改痕迹等。

(二)执法规范化建设还不够完善

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时存在一些执法不规范的情况,表现为着装不规范,执法时存在未穿着反光背心、黑色皮鞋、未戴大檐帽等情况;言语不规范,执法人员在遇到对立情绪较为严重的当事人时,会出现言语不规范的情况;执法时,存在不出示执法证件、“三告知”没有告知或者告知不全的情况。

(三)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全面

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执法意识的培训和教育力度不够,要根据形势的变化及时更新法制宣传教育内容,行政执法人员不能全面系统地掌握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运用法律处理疑难复杂的能力还有待提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提高站位,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1、发挥先领作用带头学。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根据《上海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落实,积极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抓好“关键少数”示范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中心组学习、干部学习培训学习宣传贯彻,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2、加强系统培训深入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建设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与上海干部在线、公务员法全员线上培训和委机关开展的法制培训,学习《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反垄断法》《职业病防治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文件。9月开展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基础法律知识培训班,安排《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要》《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宣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课程,全委两百多名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学习。

3、提升宣传质效全面学。按照本系统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围绕建筑和交通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开展学法尊法守法行动,制定本年度普法清单,应时应地开展法治宣传,将学习宣传融入群众生产生活,助推法治文化品牌建设。及时总结建筑和交通领域先进工作经验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推广,增强法治文化的辐射面感染力。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贯和上海人民建议征集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国家信访局举办的《信访工作条例》线上知识竞答活动和《反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活动等。

(二)压实责任,确保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规范

梳理明确部门权责事项清单。持续健全和完善行政权力管理体系,动态开展本部门权责清单梳理,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机构、职能及审批服务事项调整变动的,定期汇总、更新、完善,确保权力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经调整梳理,本部门权责事项共计8类,共计227项,其中行政处罚91项、行政检查42项、行政许可43项、其他类别32项、行政强制14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7836项。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契机,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每周定期报送本周案件的行政处罚信息,及时信息公开;二是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落实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制度,确保依法、公正、合情、合理实施行政处罚。按要求配合区司法局完成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工作。

推动跨领域部门联合执法。制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计划。根据部门权责,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今年计划开展四项联合部门抽查,主要涉及一定规模的施工项目(10万平方米以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燃气经营企业及其所属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等抽查领域,加强与市场、公安等其他行政部门的常态化监管协作,提高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

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22年我委共收到2件(青府复字(2022)第145号、153号),均按规定要求进行办理。无行政诉讼案件。

积极落实法律顾问。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我委已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多年,法律顾问在委系统重大决策、疑难问题化解、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的作用在逐步加大,也对我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行政管理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打造法律专业人才队伍,今年为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且有从事公职律师意愿的1名行政执法干部(交通委执法大队案件审理科任多)进行了上海市公职律师的申报。

(三)服务大局,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加强政务公开。依托区建管委政务网和微信公众号、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网等平台,按时对各类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案件、法律依据、便民地图等进行公示。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全面、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将调整修订后的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在青浦区政务网站公开公示。

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定期对发布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清理,对已到期及与上位法相冲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开展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落实备案归档。认真对照《规范性文件档案归档标准》及《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沪府令17号)具体要求,明确归档标准并全面收集整理文件制定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材料,对于新制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并及时备案,完成立卷归档。

着力打造法治信访。为加强对信访工作的体制建设,目前我委政策法规科同时负责委系统来信来访、市民热线处置等相关职能,为此还加强人员配置,落实专人负责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处置。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树立“群众信访无小事”的理念,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保质保量完成了由我委承办的各类信访件。

积极推广“场所码”和“数字哨兵”应用。助力构筑常态化疫情防控数字屏障,根据市、区两级工作要求,积极落实辖区建筑和交通行业“场所码”及“数字哨兵”工作,目前共张贴“场所码”2239张,设置“数字哨兵”1227个,针对建筑工地、燃气、码头、道路养护、路灯行业完成“场所码”应用全覆盖。

四、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落实问题整改。

针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反映的问题,严格对照案卷评查标准,不定期开展互查互评,通过加强学习培训等有效措施加以整改,进一步推进案卷制作的规范化,提高整体办案质量。

(二)加强规范执法教育。

一是由单位主要领导对相关执法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做好上岗前检查,要求着装、言语、程序符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的要求。二是印制现场操作小卡片,将“三告知”、行政救济权利告知等事项印刷在卡片上,防止执法队员在现场操作时可能会出现的疏漏。三是定期进行执法视频抽查,对存在的问题的情况进行通报。

(三)抓好法治宣教工作。

要加强对干部的业务培训,尤其是“关键少数”,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及时学习贯彻落实上级业务部门的各类文件精神。对专职行政执法人员,要分层次进行全面、系统的相关法规教育培训和岗位业务培训,建立健全持证上岗制度,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专业水平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