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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02-26

2023年区建管委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区司法局的关心和指导下,立足建设和交通领域工作实际,紧抓“公正执法”这一关键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按照《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部署要求,对标《2023年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建引领,加强长三角一体化联合执法

青浦区交通委员会作为牵头单位,联合嘉善、吴江交通主管部门,强化党建协作,探索工作开展,建立了长三角一体化党建工作平台,为各项工作开展夯实了基础。强化联动,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联合会议制度、信息互通制度,三地四部门(含市交通执法总队23大队)水陆联合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多地信息传递有效推进,一体化协同治理进一步加强。二是明确联合执法模式,通过“异地同检”开展水陆联合执法查控,以道路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路域环境、超载超限、船舶航行安全、船舶污染防治为检查重点,确保长三角一体化青浦区域交通运输市场安全稳定有序。

(二)抓监管、促规范,推进“三项”制度落实落细

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契机,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每周定期报送本周案件的行政处罚信息,及时信息公开;二是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落实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制度,确保依法、公正、合情、合理实施行政处罚。针对现场执法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定期对全过程执法视频进行抽查,确保执法人员着装、言语、程序符合规范,有效减少了着装不规范、不出示执法证件、“三告知”告知不全等情况的发生。拓宽公示渠道,畅通执法监督和投诉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三)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交通运输从业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打造一支有温度、讲纪律、负责任的交通执法队伍,把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贯穿队伍建设始终的重要政治任务,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工作部署,从严检视队伍、正视问题,认真组织开展各项任务。同时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对问题线索的排查,通过对行政相对人调研走访,通过对社会面的大力宣贯,不断的强化内外监督,规范自身的执法行为,营造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开展执法专项整治的舆论报道,对春运、长三角一体化执法协作、非法客运专项整治等执法工作进行媒体报道,提高全民对执法工作的认同。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规范化建设还不够完善

通过对委属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在进行案卷评查过程中,在取证、立案、调查、处罚环节及执法程序、法律文书、自由裁量等方面,执行情况较好,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文书记录不全面、格式不统一、执法人员现场笔录及询问笔录的制作过于简单、执法文书有错别字、案卷归档装订不规范等情况。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时存在一些执法不规范的情况,主要表现为执法装备问题佩戴不规范,执法案件瑕疵问题,执法全过程记录中报岗、三告知、用语不规范,执法宣贯不到位,执法过程中安全意识薄弱,执法勤务记录不全等。

(二)法律法规宣传学习不够全面

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执法意识的培训和教育力度不够,要根据形势的变化及时更新法制宣传教育内容,行政执法人员不能全面系统地掌握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普法制度和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还不够系统深入,运用法律处理疑难复杂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宣法、普法方式比较单调,不够全面、深入等。

(三)示范区一体化联合执法工作难点

在努力推进三地联合执法的过程中,经过研讨、交流,基本确定了符合现状的最有效的工作模式,但是,真正的达到一体化示范区域内执法力量的整合,执法成效的凸显,仍面临着现实的问题,需要上级部门支持,予以工作推进中的瓶颈。一是执法权限的问题。三地执法人员均依定职权,在指定区域内履行执法监督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行业开展监督,无法跨区域检查。如我委执法大队的执法区域为青浦区,在同嘉善、吴江交通执法部门开展联合行动,一般选择在毗邻区进行,各部门在区域内各自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无法切实的整合执法力量。二是执法依据的问题。三地法律依据各有不同,有的适用地方条例、有的适用部门规章,在执法工作中执行的裁量基准也不相同,在推进一体化执法联动过程中易存在不协调。三是信息化有待深化。三地执法部门使用各自省、市的执法系统,操作模式、操作要求不同,目前交通执法部门的信息互通工作机制,依靠的是执法部门间的直接联系,无法真正的做到信息化互通。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提高站位,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1、发挥先领作用带头学。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根据《上海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落实,积极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抓好“关键少数”示范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中心组学习、干部学习培训学习宣传贯彻,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2、加强系统培训深入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建设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与上海干部在线、公务员法全员线上培训和委机关开展的法制培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信访工作条例》等文件。

3、提升宣传质效全面学。根据本系统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围绕建筑和交通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开展学法尊法守法行动,制定本年度普法清单,应时应地开展法治宣传,将学习宣传融入群众生产生活,助推法治文化品牌建设。及时总结建筑和交通领域先进工作经验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推广,增强法治文化的辐射面感染力。2023年5月组织委系统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

(二)压实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规范

1、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了以党委书记、主任为组长的加强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将法治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组织各行业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实施。制定了《区建管委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规划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各类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办事质量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2、细化责任清单、强化工作落实。委属建管所、城建所、道运中心、燃气中心、港航中心、交通执法大队6家单位各自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作计划和活动推进表,成立区建管委“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指标责任清单,将要求和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和各科室,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普法工作的推进与落实。

3、推动跨领域部门联合执法。制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计划。根据部门权责,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今年计划开展四项联合部门抽查,主要涉及一定规模的施工项目(10万平方米以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燃气经营企业及其所属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等抽查领域,加强与市场、公安等其他行政部门的常态化监管协作,提高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

4、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我委已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多年,法律顾问在委系统重大决策、疑难问题化解、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的作用在逐步加大,也对我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行政管理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我委现有1名上海市公职律师。

5、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检察建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做好行政复议、检查建议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今年我委共收到行政复议3件,检察院建议书2件,今年行政诉讼案件1件,收到民事诉讼案件1件。

6、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青浦区建管委系统现有持有效执法证人员218人。今年组织8位员工参加新任行政执法岗位基础法律知识培训与考试。配合市交通委、区司法局贯彻落实《上海市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加强本区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组织开展委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抽查考试。

(三)服务大局,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1、加强政务公开。依托区建管委政务网和微信公众号、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网等平台,按时对各类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案件、法律依据、便民地图等进行公示。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全面、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将调整修订后的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在青浦区政务网站公开公示。

2、着力打造法治信访。为加强对信访工作的体制建设,目前我委政策法规科同时负责委系统来信来访、市民热线处置等相关职能,为此还加强人员配置,落实专人负责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处置。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树立“群众信访无小事”的理念,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保质保量完成了由我委承办的各类信访件。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开展执法规范督查工作

依据职责强化对勤务、法制、案件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着重检查勤务着装、勤务写实,装备使用、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行为规范、案件质量等方面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纠正,持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规范意识,强化现场检查、证据采集、案件制作等各环节业务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养

一是组织开展各类专项业务培训,组织参加上级安排的各类法制业务学习,通过学习提升业务素养,提高案件办理水平。二是要求业务部门定期组织内部学习,结合行业特点,在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文书制作、督查反馈等方面认真学习,坚决执行,提高交通执法规范化水平。三是推动说理式执法工作,加强执法过程中的法宣作用,注重对行政相对人反映问题的收集与反馈,在工作中践行执法的服务性。

(三)继续深化党建跨区域联合工作机制

一是保持三地四部门联勤联动,确保联合执法频次,有效打击长三角区域水陆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平安和谐的运输环境。二是探索建立执法部门学习交流机制,开展执法卷宗联合评议、执法工作研讨、执法现场观摩等,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

(四)继续完善现有的工作制度

在联合办案、案件信息共享方面,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例如路政超限治理中,涉及各自区域内企业的违法情况,做好信息汇总移送,落实“一超四罚”,强化源头管控。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