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青地海事罚字[2019]000018号 2019-04-03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内容表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号) | 沪青地海事罚字[2019]000018号 |
案件名称 | (案由) | 枣庄市乾源航运有限公司所有的鲁枣庄货0656未在规定的甚高频通信频道上守听案 |
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 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个人姓名/单位名称及法人代表姓名) | 枣庄市乾源航运有限公司 |
处罚事由 | (事实及违反条款) | 2019年3月26日12:30时,上海市青浦区地方海事处太浦河海事所执法人员巡航至长湖申线朱枫公路大桥附近水域,对枣庄市乾源航运有限公司所有的鲁枣庄货0656检查时发现,该船2019年3月26日,由江苏平望空载驶往上海,航行途中驾驶室内的甚高频未开启,当班驾驶员是何广科。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2003修订本)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已构成未在规定的甚高频通信频道上守听。但鉴于当事人能积极配合调查,主动纠正违法行为,且未造成严重后果。 |
处罚依据 | (处罚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十五)项之规定 |
处罚结果 | (处罚种类及裁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圆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 (处罚主体) | 上海市青浦区地方海事处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决定书日期) | 2019年4月3日 |
其他信息 | (如:船员违法记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之规定,对当班驾驶员违法记分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