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青地海事罚字[2019]000087号 2019-06-11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内容表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号) | 沪青地海事罚字[2019]000087号 |
案件名称 | (案由) | 浙江钱江航运有限公司所有的浙钱江货35002未按照规定向内河水域排放生活污水案 |
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 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个人姓名/单位名称及法人代表姓名) | 浙江钱江航运有限公司 |
处罚事由 | (事实及违反条款) | 2019年5月24日15:30时许,上海市青浦区地方海事处太浦河海事所海事执法人员巡航至长湖申线钱盛停泊区,对浙江钱江航运有限公司所有的浙钱江货35002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船由江苏吴江空载驶往上海崇明途中,生活污水舷外旁通管系截止阀处于开启状态,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于停用状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和《上海港船舶污染防治办法》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构成未按照规定向内河水域排放生活污水。 |
处罚依据 | (处罚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
处罚结果 | (处罚种类及裁量) | 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圆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 (处罚主体) | 上海市青浦区地方海事处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决定书日期) | 2019年6月11日 |
其他信息 | (如:船员违法记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的规定,对责任船员王俊杰违法记分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