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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委执法大队快速处置公安移交案件 2022-11-11


11月8日,区交通委执法大队成功处置了一起公安移交的非营运车辆擅自从事普通货物运营案件。

8日凌晨,区交通委执法大队接到区总值班室指令,称苏AD09XXX车辆在S26嘉松中路收费站被公安民警检查时,发现车内装有疑似危险货物,要求大队派员处置。接到指令后,区交通委执法大队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区公安局凤溪派出所进行处置。通过现场调查,发现当事人通过“货拉拉”软件平台接单,从苏州市宏葑四村装运该批货物运往浦东新区耀华路,但所驾驶车辆的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经执法人员进一步勘查,确认车辆所装运的货物为食品添加剂。当事人驾驶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普通货运车辆擅自从事货运经营,执法人员当场开具了法律文书,案件将做进一步调查。

持证营运是最基本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要求。区交通委执法大队将持续加大道路普通货运、危险货运的查处力度,确保辖区内货物交通运输的安全、稳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