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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泡沫船违规拖带摩托艇,交通执法及时制止除隐患 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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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道安全无小事!5月7日中午,区交通委执法大队油墩港监督检查站的执法人员在日常巡航中,于新通波塘水域发现并成功制止了一起严重危及航道安全的行为。

事发现场,一名社会人员正驾驶一艘未经批准的电动泡沫船,在通航水域内违规拖带一艘失去动力的摩托艇。这一危险操作被巡航的执法人员迅速发现并立即制止。经调查,该电动泡沫船系当事人自购自用,且未按规定办理任何合法手续。当事人称,其驾驶的摩托艇意外进入航道并发生故障,为图方便,便擅自使用电动泡沫船进行拖带,意图将其拖回起点。

执法人员严肃指出,当事人在航道内无证驾驶并拖带船只的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通航秩序,对过往船舶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更对其自身安全造成了极大的隐患。考虑到该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执法人员本着教育与纠正相结合的原则,在帮助当事人将故障摩托艇安全移出航道后,将其带回检查站,进行了针对性的水上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随着天气逐渐炎热,水上运动爱好者增多,各类船舶出现在航道内的现象也日益频繁。区交通委执法大队将进一步加大在通航水域的巡查和宣传力度,持续关注航道情况,坚决打击水上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辖区内水域平安、稳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