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无
主动公开
无
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7.01.03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6年12月31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cons.shqp.gov.cn/gb/special/node_14664.htm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何疑问,请联系区建设管理委办公室,联系电话:59731295;传真:59732118。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区建设管理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受理点,并开辟了1个公共查阅点。截至2016年底,区建设管理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我们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在区建设管理委网站上发布或更新信息,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工作机制。2016年本单位在委网站上累计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含非公文类)1103条;综合要闻共计937条,涵盖了公路市政、建设工程、交通运输、煤气天然气、海事管理五大职能;通告公告73条,为广大市民提供了燃气停气、掘路、公交绕行等方面的信息。我们严格按照区里统一要求的信息公开规范格式,报送时间一般在文件形成的3-4天之内,确保了信息公开的规范及时有效。全部公开形式版面,设计简练清晰,形象直观,方便点击。委网站上的“公交便民查询”栏目提供了“城区环线”、“跨区交通”、“区内交通”、“进入市区”、“村村通公交”、“长途公交”六大板块内容,涵盖了区内及经过本区的绝大多数公交线路,方便了市民查询线路走向信息及早晚班时间。“信箱反馈”栏目,我们选取了部分主任信箱中收到的市民来信及处理答复意见进行公布,方便市民监督,及时了解相关工作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建设管理委2016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110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建设管理委2016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件,其中网上申请29件,其它形式申请2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77.4%涉及建设管理类信息,6.5%涉及交通类信息,其余是涉及物业管理、动拆迁情况等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31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8件,占总数25.8%,主要涉及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2件,占总数6.4%,主要涉及部分施工承发包等信息。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14件,占总数45.2%,主要涉及物业管理、动拆迁情况等信息。
“不予公开”7件,占总数22.6%,主要涉及竣工验收报告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区建设管理委2016年度未收到市民咨询。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区建设管理委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区建设管理委2016年度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0元。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无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包括: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对待,积极加以解决,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继续扩大公开内容。在之前基础上,对原有的政务公开目录进行进一步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完整、准确。二是拓展政务公开形式。除了做好委网站的信息公开维护,编印便民手册外,继续积极探索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三是继续规范工作流程。我委将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市民查询区内公路市政、建设工程、交通运输、煤气天然气、海事管理方面的信息。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统 计 指 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110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110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68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6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31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29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31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31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3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8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2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7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7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14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