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近期事故的警示通报》等文件的通知
QB44020002021007
主动公开
青交〔2021〕6号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1.04.05
各相关单位:
2021年4月4日0时51分许,G15沈海高速江苏盐城段往连云港方向K898处(过响水服务区1公里)发生4车相撞交通事故,事故造成11人死亡,多人受伤。为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近期事故的警示通报》(交安委明电〔2021〕5号)和《关于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交安委明电〔2021〕6号),市交通委下发了《关于“4·4”G15沈海高速江苏盐城段车辆碰撞事故的通报》(沪交安委明电〔2021〕1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通知要求,落实有关工作部署。
特此通知。
附件:1.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近期事故的警示通报(交安委明电〔2021〕5号)
2.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交安委明电〔2021〕6号)
3.关于“4·4”G15沈海高速江苏盐城段车辆碰撞事故的通报(沪交安委明电〔2021〕11号)
上海市青浦区交通委员会
2021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