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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交通委《关于在上海交通行业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通知》的通知

QB44020002021029

主动公开

青交〔2021〕38号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1.12.02

委属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区内交通行业对新《安全生产法》修改内容的学习,切实做好学习宣贯落实,现将市交通委《关于在上海交通行业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前期委下发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通知》(青建管〔2021〕244号),再次加强思想重视,广泛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

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请于12月20日前报委安监科(联系人:童文洁)。

 

 

上海市青浦区交通委员会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