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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道运局《关于“12•10”公交车追尾 事故的警示通报》的通知

QB44020002021032

主动公开

青交〔2021〕43号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1.12.22

区交通执法大队、区道运中心:

现将市道运局《关于“12·10”公交车追尾事故的警示通报》转发给你们,请区内道路运输和交通设施行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确保突发事故上报和处置及时有效,进一步对《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交通行业生产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规定》等加强学习,全力保障行业稳定有序。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交通委员会

2021年12月22日